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

文創院

文化部長龍應台在立法院備詢時的「托腮」動作成了新聞焦點。!……

以上這句話很難給一個標點符號。「。」顯得太平靜了;「!」太大驚小怪了;「……」,好像想說的話沒說完。乾脆給個○○╳╳吧,意思是「這竟能成為新聞焦點」!

這種焦點會出現在主流媒體早已不是什麼新聞。媒體不關心龍應台到立法院報告了什麼,報告了哪些重點,不在乎立法院質詢的內容,或者官員與立法委員針對政策進行了哪些探討、思辨與交鋒。媒體關心的是龍應台因不堪受辱而步下備詢台,第二天上備詢台之後又「托腮」,引起了部分立委的不滿而挨罵。

龍應台有權「托腮」,立法委員也有權針對她的「托腮」提出自己的意見。但除此之外,真正該成為新聞焦點的,應是文化部長和立法委員針對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籌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文創院設置條例的各自立場,以及關於文化政策的意見交流、激盪與論辯。

例如「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的設置。龍應台延續了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的構想,主張應設置文創院,而她獲得了部分立委支持,部分立委反對,這方面在媒體上鮮有報導。

文創院的贊成立場文創院的反對立場
建立文創產業的單一窗口 迴避國會監督
集中文創資源,避免分散應先整合既有的產學研發能量,例如中研院、台大、故宮等單位。
延攬產官學界,形成專業團隊董事會人數過多,三千萬母金過少 
針對不同的產業需求,採彈性化的文創輔導機制 政府沒有足夠的預算編列,文創院將淪為與民間、研究團體搶標案。


文創院設置條例的立法精神,有一段是如此:「文化創意產業具小型、分散、多樣化之特色,尤以個人創作者、工作室、協會、甚或基金會等組織型式為多,往往屬微型之經濟規模。因此,在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扶植策略上,應思考如何針對不同發展階段的業者,提供符合其屬性及需求的輔導機制。」

無論是贊成或反對文創院的設置,但願所有的文化官員與立法委員,在制定相關政策時,都能將這段話放在心上並予以落實:微型規模的文創組織應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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