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日 星期日
台灣東尼獎?和稀泥獎!
2019年10月20日 星期日
文化部應立即停辦「公共出借權」
2019年9月8日 星期日
出大問題的藝響空間政策,至今無解!
2019年8月12日 星期一
文化部應為藝文消費政策失敗負最大的責任
林佳鋒的說法,無異呼應了本站經年累月的主張,打臉文化部成天營造「演出票房愈來愈好」的假象。文化部自鄭麗君主政三年多來,表演藝術的欣賞人口之所以沒有顯著提升,便在於她漠視藝文消費,光說不練,拿不出具體政策吸引民眾參與,使得會花錢購票的仍是小眾,而本來就不會花錢購票的人,依然毫無意願付費進場。在藝文消費低迷不振的大環境裡,鄭麗君拿不出魄力翻轉現況,只能靠一些不切實際的數字欺騙民眾,美化政績。
當桃園市長鄭文燦對台下觀眾忘情地喊出「文化屬於大家的,不應收費」時,為何鄭麗君沒有一句譴責?地方首長為了選票而討好選民,難道沒有選票壓力的中央官員也必須沉默?鄭麗君縱容同黨的鄭文燦,助長「免費欣賞」的同時壓制了藝文消費的風氣,難道不用負責?當文化部長說一套做一套,誰會相信藝文消費政策是玩真的?民眾對「免錢的」蜂擁而至、對「付費的」興趣缺缺,這種現象在鄭麗君主政三年多來,有任何翻轉嗎?
其實,「龐雜的系統」也沒有那樣龐雜,因為擁有權力者是政府,而政府能夠制訂政策,提供誘因,培養民眾付費欣賞的習慣。當然,這並非一蹴可幾,如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對於坐擁權力的政府而言,藝文消費政策非不能也,是不為也。不為也就罷了,竟還拿出不實的數字欺騙民眾,粉飾太平。數月前,兩廳院公布2013~2018兩廳院售票系統消費行為報告,內文標題寫著:「2018年總票房12.7億,演出場次總數成長5%」。乍看之下,十幾億票房加上場次成長,誰說藝文消費不振?然而,標題與內文沒有點破的是,雖然場次成長了但售票數下滑了,換言之,相較於前一年,2018年的售票下降了、票賣得更少了、票房更不好了,而這才是事實啊!為何號稱獨立的行政法人國表藝和它轄下的兩廳院要誤導民眾,配合文化部製造假新聞,給人「前景一片大好」的假象?「龐雜的系統」之所以龐雜,便是原本簡單的事實被掩蓋了,而掩蓋者往往是那個欲美化政績的政府。
林佳鋒說:「為何表演藝術界的朋友都要自欺欺人呢?我們別在同溫層取暖了!!」的確,表演藝術界的朋友應該承認演出票房的低迷不振,應該認知文化部漠視藝文消費,應該看清鄭麗君的無能與欺瞞,應該遠離和鄭麗君一起取暖的同溫層,應該揭發文化部所傳播的假新聞,要求文化部應為藝文消費政策失敗負最大的責任!
2019年7月28日 星期日
鄭麗君是最好的文化部長?
他們看不見鄭麗君破壞文化部長應有的中立與高度。她是第一個從不分區立委轉任的部長,政黨色彩本濃;就任部長之後非但不退出政黨,還屈從黨意,凌駕民意。最明顯的例子便是2018年十一月的期中選舉前,她不顧文化部長身分,在台北市幫姚文智輔選,在新北挺蘇貞昌回鍋,到彰化替魏明谷站台,在高雄幫陳其邁拉票,完全忘了她是全國的文化部長,喪失這個職位應具備的中立與高度。如果她也替其他政黨的候選人站台,或許尚能勉強拼湊她的「多元性」,但她從頭到尾只幫一個政黨,那就是民進黨。文化部成立至今一共三位部長,從來沒哪個部長做出如此可鄙的行為,除了鄭麗君。
今年一月,當她決定隨賴清德內閣總辭之際,藝文圈忽然有群人出面慰留,請她不要走,例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朱宗慶。面對位高權重的統治者,朱宗慶不但沒有批評,還肉麻當有趣的說他和鄭麗君之間已建立互信與「革命情感」,說他「真的非常希望鄭麗君能夠繼續跟藝文界一起打拼」。試問,這是一個藝術家或者表演藝術家應有的發言與態度嗎?如果藝術不再作為社會良知,如果藝術家不去對抗反而攀附權勢,那麼藝術還是藝術,藝術家還配稱是藝術家嗎?如果身為表演藝術國家級的董事長,對於上任後無法改善表演藝術環境的文化部長不聲討、不檢討,對於喪失中立與高度的文化部長裝聾作啞、沒有一聲譴責,那麼,他能受人敬重嗎?一個本應挑戰當權者的人居然和當權者建立了「革命情感」,豈非本末倒置,價值混亂?
朱宗慶和那些宣稱鄭麗君是好部長的人,看不見鄭麗君主政下的表演藝術環境持續惡化。根據兩廳院售票系統的大數據分析,相較於前一年,2018年整體演出場次增加了但售票數下滑了,換言之,藝文消費疲軟不振,而鄭麗君光說不練,毫無作為。鄭麗君夸夸其談所重視的表演藝術,僅限於朱宗慶當董事長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轄下的三館一團,而將資源集中於少數人的結果便是多數的中小型樂團、舞團、劇團、場館苦於沒錢沒人,忍受景氣低迷的同時還要聽文化部長誆稱表演藝術預算增加了。這種施以話術進行文化治理的首長,是最好的?看來,必須重編國語辭典,定義「最好」二字。
包括朱宗慶這些挽留與吹捧鄭麗君的人,看不見她的藝文消費政策徹底失敗;看不見她推動的轉型正義如何附庸民進黨;看不見她的前瞻計畫黑箱作業,是個百分之百由上而下的決策,等同打臉自己一貫標榜的文化治理由下而上;看不見她主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和「文化基本法」僅具宣示效果,毫無實質助益;看不見她的跨部會「文化會報」只是敷衍了事;看不見她的文資政策難以讓古蹟與歷史建物免於殞滅;看不見她為了反中,侵害電視台的言論自由;看不見她縱容陳郁秀綠化公廣,將華視搞得烏煙瘴氣……天哪,簡直罄竹難書。原本她今年一月就要下台的,卻依舊賴在文化部不走,繼續作威作福,天理何在!
至於說出「非常希望鄭麗君能夠繼續跟藝文界一起打拼」的人,只要將其視為既得利益者而非真正的藝術家,便能恍然大悟,原來如此了。
2019年7月15日 星期一
空洞不實的文化基本法
果真如此嗎?請你看看文化基本法第8條:「人民享有參與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之權利。」本站自2010年10月起探討、監督政府的文化施政至今,發表過三百餘篇文章,主題遍及文化政策、文化創意產業、文化觀察,凡關心文化的公民有目共睹,但九年來,從無任何政府部門針對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徵詢過本站的意見或尋求本站的建言。對政府而言,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根本與人民無關,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依然如此。一旦人民和政府的政策方向不一致,人民便無權參與文化政策,例如反對文化部長替同黨候選人站台,但文化部長依然會站台;例如反對文策院的成立,但文策院依然會成立。
請再看看文化基本法第20條:「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生存權及工作權,應予以保障。」難道,「應予以保障」便能夠保障嗎?事實是,包括全台少數致力於原創的背包客劇團在內的數以千計的中小型藝文團體,即便有了它作為「後盾」,未來依然沒有生存權與工作權的保障,因為,保障生存與工作權的問題癥結不在於法令,而在於政府的資源分配、民眾的藝文參與、藝文消費的提升以及整體藝文環境的改善,更何況,何謂生存權?是指能靠文化與藝術工作來養家活口?還是憑藉著創作便能賺取足以應付生活必要開支的基本工資?怎麼看,這條法律都只是個擺著好看的花瓶,功能就只是好看而已。
請再看看文化基本法第24條:「各級政府應寬列文化預算,保障專款專用,合理分配及運用文化資源,持續充實文化發展所需預算。」同樣地,何謂寬列?何謂「合理分配及運用」?當那個沒有經過人民討論與參與、決策由上而下的前瞻計畫提出並通過時,其中關於文化預算的部分,有合理分配給縣市政府,有合理運用於必須因地制宜的文化建設嗎?沒有!話說得好聽,文化發展預算必須持續充實,但充實到什麼程度卻不規範,換言之,如果預算多1000元與多1000萬都能美其名為「充實」,那麼,這條法律有何助益?
可見,文化基本法所立下的,是空洞不實的里程碑。不信的話,請再看看第22條:「行政院應召開文化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首長組成,針對國家文化發展方向、社會需求及區域發展,定期訂定國家文化發展計畫。國家制定重大政策、法律及計畫有影響文化之虞時,各相關部會得於文化會報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其實,自蔡政府上任三年多來,已弄出個「行政院文化會報設置要點」來依法行政,但三年多來成效不彰。例如該要點明文規定「以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而事實是自2016年至今一共只開過三次,時間先後為2016年9月7日、2017年8月28日、2018年9月3日,違反了「每六個月開一次會」的原則。例如該要點明文規定「為促進民間參與文化事務,本會報得參採公民論壇意見,形成政策議題。」但它從來不尊重公民意見,而且各部會首長的出席情況很糟,許多都派代表出席來虛應故事。這種不論從程序上實質上皆形同虛設的文化會報,它的存在本身就須先進行「文化影響分析」,檢討是否要浪費時間繼續召開。
以上,足以闡釋文化基本法是如何空洞不實的了。
2019年7月1日 星期一
別鬧了!「公共出借權」救不了出版業
2019年6月3日 星期一
藝響空間政策出了大問題
藝響空間是文化局行之有年的政策。它盤點了市有閒置房舍,提供藝文團隊申請進駐,由進駐團隊管理,也讓沒有自己排練場地的外團租用。十餘年來,它雖聊備一格,卻象徵性地釋出了公部門的善意,藉以解決多數藝文團隊所面臨的空間匱乏。但如今的它,在柯市府手上,走向了名存實亡。
你不知道如今的藝響空間,除了進駐團隊以外,外團已無法使用。文化局早已預料此舉衝擊之大,只好勉為其難地開放「新北投71園區」以及「藝啟學-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讓外團租用,將空間的選擇限縮至地點偏遠的新北投、南港,而除此之外,其他的一概不准租、不准借、不准用。沒有排練場地?自己想辦法!
文化局為了依法行政,不惜訂出惡法,於107年10月5日公告實施「藝響空間申請作業要點」,明令各個空間的使用用途依「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行政契約」規定:「房地使用以自用為主,不得私自出租、分租、將使用權轉讓他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由他人使用。」換言之,市政府傲慢地昭告天下,市有的藝響空間不外租了!至於誰有資格用?我市政府說了算!
虐政下的台北市藝文團隊,大致有幾個選擇:第一,遷就市政府規劃的新北投、南港,爭取那些搶得兇甚至再兇也搶不到的時段;第二,尋覓較便宜的私人場地,但再便宜的都比藝響空間貴;第三,離開台北市,跑到新北市尋找場租與大小皆合適的排練空間,因而造成了人員的外移。
但,請你看看當初藝響空間的設立精神。以下是文化局的官網內容,一字不改:「『藝響空間』之設立,主要因為藝文團體在臺北負擔不起高昂租金,往往必須遷離市區,致使臺北市藝文人才流失;遂期望藉由公部門提供閒置空間,留住人才、支持藝文長期發展,創造臺北市最具優勢的多元藝文特色。」
如今,藝文團隊面臨著高昂租金、遷離市區,造成台北市的藝文人才流失。你說,藝響空間是否已經名存實亡?
再請你看看柯文哲當初提出的「文化夢工場」:「當前北市文化展演環境貧乏,無論是華山或松菸文化園區,因租金昂貴,頂多只能視為商業用途,對年輕藝術家很不友善,使得相關從業人員不僅缺乏工作機會,更缺乏公平創作環境。」因此他主張:第一,協助籌組文藝總工會,讓藝文工作者享有勞健保及退休保障;第二是提供足夠生活、工作、展演空間;第三是提升文化建設採購質量,並提供半數機會給年輕藝術家。
請問第二「提供足夠生活、工作、展演空間」,在柯市長上任四年多來,做了什麼?為何連藝響空間都保不住?
至於柯文哲曾說要徹底清查台北市的閒置教室及公共空間,整修後至少提供1000個便宜的工作室,讓藝術家進到校園和社區……全部是空話!套一句柯市長的話,這種光說不練的人「去死一死」好了。
你不知道,這就是柯文哲和他所任命的文化局長鍾永豐所造的孽,讓藝響空間背離了創立精神以及柯文哲的競選承諾,更背叛了藝文團隊,使其不但無空間可用,更因負擔不起租金而離開台北市。
上任近半年的文化局長蔡宗雄,還要視而不見,繼續造孽?
2019年5月18日 星期六
文化政策:藝文資源分配不公的兩個案例
空總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2019年CREATORS創作/研發支持計畫」徵件結果於4月10日揭曉,162件申請案於第一階段淘汰132件,剩下30件進入第二階段,最後評選出15件計畫,獲選率9%,補助總金額新台幣800萬元。但,第一階段所淘汰的132件──超過八成一的申請案──由空總內部行政人員決定。換言之,公平競賽的背後,卻被同質性極高的少數人所支配、裁量與壟斷。
評審團主席吳達坤澄清,由於外審委員對於「空總空間條件了解不夠深」,故藉由內部行政人員「初步篩選」,而這種做法的好處在於「為外部審查委員節省每案都要研究的曠日廢時」。天哪,這是什麼鬼話?第一,外審委員如果不了解空間條件,那就必須去做功課;第二,空總適合由誰來進駐、由哪一案進駐,是評審說了算,而非行政人員;第三,外審委員如果覺得研究每個案子曠日廢時,那就不要接下評審工作,絕無為了節省研究時間而讓行政人員代勞之理!
說出這種荒謬理由的主席,為何不趕走?文化部長鄭麗君為何縱容、包庇,為何對此謬論充耳不聞?
無獨有偶,日前號稱風光落幕的文博會也備受質疑。文化部打著文博會的名義每年放一次煙火,放完了公佈產值,沾沾自喜之後便算完事;更令人非議的是,煙火總在都會區舉辦,年年拉些特定單位、特定廠商、特定人士一起放,慷納稅人之慨,作秀給全民看,等到文博會曲終人散,所有基層團隊所面臨的困境依舊,凡不受官方青睞者一律排除在外,拿不到補助。文博會既提升不了長年與整體的文創環境,更無外溢效應,只是印證了文化資源分配毫無公平性可言。
諷刺的是,文化部說「一年一度的臺灣文博會,是全臺所有文化創意工作者最重要的舞台,今年捲動年輕世代策展人,用當代眼光詮釋文化各個面向形塑成臺灣品牌,期望臺灣文博會從商展提出文化論述,進而成為文化品牌,最後讓臺灣價值被世界看見。」便以三點回應以上鬼話:第一,文博會是部分(並非所有)文化創意工作者的舞台,其實它更是文化部的舞台;第二,文博會無法形塑台灣品牌,因為品牌無法形塑自一次性的煙火施放;第三,台灣價值被世界看見之前,台灣價值已被官方資源分配不公所斲傷,形成少數壟斷。
對此,文化部長鄭麗君須負全責。她曾說關於文博會,文化部期望建構一個平台──的確,文化部將這個作秀的、放煙火的平台建構得很好;她也說過「空總文化實驗室不是另一個文創園區」──的確不是,因為它比文創園區更不如。
2019年5月4日 星期六
鄭麗君的藝文消費政策徹底失敗
可見,過去六年不論馬政府還是蔡政府,購票看表演的觀眾絕大多數是女性、都會、北部。請問這個現象令人驚訝嗎?一點也不!長久以來總是如此。一向如此。一直如此。差別僅在於如今多了大數據,開口閉口多了數字,多了些說服力。
我們不僅需要統計數字來描述現狀,更需要文化政策翻轉現狀,但鄭麗君主政三年來,現狀不但沒翻轉,藝文消費政策更淪落到只剩口號。我們應將這份報告丟給她,讓她從頭到尾看清楚,問她台灣每人每年花50元看表演、65%會員年度購票僅1次、84%會員僅購買單一種類的節目、購票會員集中在雙北,部長作何感想?
更有甚者,還有大量一次性消費者,一次約買2張,過去六年就只買這一回。如同一家餐廳沒有回頭客,這些僅僅買單一回的觀眾,出場後就走掉,不回來了,也不知道是菜色不好或餐廳不舒服或根本犯沖不對胃口,總之,他們來了又走,沒有選擇去而復返。他們,難道不是潛力觀眾,難道不該是藝文消費政策努力的方向?鄭麗君三年來最糟糕的就是坐擁資源卻擺爛不用,僅以道德勸說的方式呼籲大家購票,但你勸說、呼籲有屁用!你在門口勸客人進餐廳、呼籲客人進餐廳,客人就會乖乖聽話進來嗎?
或許問問鄭麗君,她是否也是一次性消費者?主政三年以來她自掏腰包看過多少表演?她是否也如65%會員一年僅購票1次、也如84%會員僅購買單一種類節目?她是否會前往雙北以外的地區看表演又看了多少?文化部長若不以身作則帶動消費,老百姓為何掏錢買票?如果政府沒有政策誘因、官員又不帶頭示範,那麼藝文消費豈能不成為口號!
可惱的除了官員一事無成,兩廳院還跟著粉飾太平,在公布的報告中故意下標題為:「2018年總票房12.7億 演出場次總數成長5%」。乍看之下,十幾億的票房加上場次成長,誰說藝文消費不振?是啊,雖然場次成長了5%,但售票數下滑了0.3%,換言之相較於2017年,2018年的售票下降了,票賣得更少了、票房更不好了,而這才是事實啊!號稱獨立的行政法人國表藝和它轄下的兩廳院在標題上誤導民眾而讓人誤信藝文前景一片大好,簡直一派胡言,自欺欺人!
這份官界學界攜手合作的報告,以統計數字和大數據鄭重宣告藍綠政府統治下藝文消費的一貫低迷,以及鄭麗君主政三年來的藝文消費政策徹底失敗!
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
文化政策:反對鄭麗君的公共媒體法
別以為這種臭事不會發生在公共媒體。只要民進黨惡性不改,它的政府到處都有張天欽;制度再健全、財源再豐沛、理想再高尚,張天欽們依然能上下其手,知法玩法,毀掉形象與公信力。鄭麗君說公共媒體的董事選任由行政院提名經立委同意後聘任,再透過兩年改選一半的「交錯任期制」,使公媒更具民意基礎。問題是,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所產生的國會很明顯對大黨有利(想想十年前國民黨的絕對多數以及如今民進黨的絕對多數),如果選舉制度不改,那麼立法院反映的民意,實為大黨的黨意。促轉會委員不也由行政院提名經立法院同意的嗎?促轉會更具民意了嗎?換言之,鄭麗君「公媒更具民意基礎」之說,根本是自欺欺人。
好,不談法制,談談實際面吧。自鄭麗君上台以來,政治介入媒體的記錄層出不窮,例如2018年1月華視總經理郭建宏案。綠色政客兼藝人余天聯手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運作董事會讓郭建宏入主華視,一年後陳郁秀再運作董事會踢走郭建宏,氣得郭建宏開記者會,氣得余天去蔡英文面前告御狀。在鄭麗君的縱容下,陳郁秀攜手民視「改革」華視,引發各界質疑華視「綠化」,對此,鄭麗君未置一詞。媒體的公共性就這樣被綠色政客、綠色藝人、綠色媒體給運作、給糟蹋,眼看相關人士至今仍戀棧權位、盤踞不去,未來的公共媒體值得期待嗎?
2018年4月,一家民營電視台接到文化部關切電話,要求該台某個節目在播出之前必須先送審,消息一出各界譁然,文化部趕緊跳出來滅火,辯稱是善意「提醒」。民進黨政府一邊高喊「黨政軍退出媒體」一邊將髒手伸進媒體,對照鄭麗君再三強調的媒體獨立、自主,難道不覺得刺耳,不覺得荒謬嗎?
類似情事沒完沒了。2018年9月,文化部找華視總經理莊豐嘉等人開會,要求華視董事會變更決議,將華視前任總經理王麟祥移送檢調。先前,華視董事會討論「高退佣案」,確立了「本案金流難以調查且不易成案,決議不移送檢調單位處理」,沒想到這個由「獨立媒體」的董事會所做出的決議,竟遭文化部打臉,表明要華視將本案移交檢調機關調查。文化部此舉引發「干預公共媒體」的質疑,急得文化部出面澄清是「基於監督義務提供建議」,後續如何辦理,「仍尊重公視董事會決議」。
從上述例子可知,公廣集團貌似獨立,實難擺脫黨政勢力。它受制於文化部,文化部受制於鄭麗君,鄭麗君受制於民進黨。民進黨的政治力量透過鄭麗君和文化部介入現在的以及未來的公共媒體,影響人事、翻轉決議,再以其一貫的話術,美其名為「監督」、「提醒」、「建議」、「參考」;以捍衛媒體的公共性、獨立性、自主性等謊話,掩飾其黨派利益,以權謀私。
呼籲民進黨的文化部長鄭麗君即刻停止「公共媒體法」修法,別再蠻幹了。至於那些為此法叫好的御用文人、蛋頭學者、中央社董事長,當你們將來痛批公共媒體變調走味的同時,別忘了你們今朝是如何肯定、如何讚賞那部替統治者擦脂抹粉的「公共媒體法」。
(本文原載於2018/9/23)
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
從鄭麗君遭呼巴掌到文化部的轉型正義
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文化部漠視表演藝術
自鄭麗君主政後,表演藝術的欣賞人口有沒有顯著提升?沒有!為什麼沒有?漠視藝文消費政策!鄭麗君的藝文消費政策光說不練,僅止於口頭鼓勵民眾踴躍欣賞表演藝術,但對於民眾花錢購票,她提不出任何政策也拿不出任何誘因吸引民眾,使得會花錢購票的民眾就是那些,而本來就不會花錢購票的人,依然不會花錢購票。試問,在藝文市場極其有限的台灣,一旦觀眾數量始終原地踏步,那麼藝文消費如何能不低迷?在藝文消費持續低迷的環境裡,文化部長拿得出魄力翻轉現況嗎?拿不出!她能夠拿出來的只有一些不切實際的數字,宣稱表演藝術的欣賞人口持續成長,藉以美化她的文化政績。
例如,她會說國表藝三場館的表現有目共睹啊,台北兩廳院、台中歌劇院、高雄衛武營的消費人口愈來愈多,票房愈來愈好,但,事實真是如此嗎?首先,這三場館不等於全台所有藝文場館;全台藝文場館普遍而言依舊苦撐待變,杯水車薪,完全不符政府口中的亮麗數字。其次,就算國表藝三場館真如政府所宣稱那般提升了藝文欣賞人口,但在比例上更多人選擇的是外國而非本國節目,也就是「在地化」口號喊得震天價響,錢卻被「全球化」賺走了。鄭麗君說國表藝是行政法人,有獨立的藝術總監和「專業」規劃,她根本管不著。是啊,她主政以來最大問題便在於該管的不管,例如藝文消費,而不該插手的拼命插手,例如轉型正義。
除了藝文消費以外,去問問基層的表演藝術團隊,近三年來的票房是變得更好、更差或者持平?相信大部分的基層團隊會說,製作成本愈來愈高但票愈來愈難賣!換言之,基層團隊面臨著艱鉅的營運挑戰;支出墊高而收入並未提升,勢必增加團隊的營運壓力,而解決財務問題的辦法不外乎「開源節流」,既然該支付的人事費、製作費很難壓低,那麼節流的效果有限。好,再來看看開源吧,政府補助和企業贊助如果運氣夠好通通拿得到,那也只佔了收入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還是得靠票房,而如何開拓票房,除了各團各顯神通以外,最後還是得回到藝文消費的整體風氣以及對表演藝術有興趣的觀眾願不願意給國內的、在地的、基層的團隊一點點機會,付費看它們的表演。如果這些難能可貴的小眾只願意購買國外的、天團的節目卻不考慮國內的中小型團隊,那麼後者做一檔虧一檔、因虧得太多虧了太久而乾脆停止運作甚至解散,也不需要大驚小怪。鄭麗君口口聲聲培育創作人才,但她知道人才培育的搖籃就在於中小型團隊嗎?她上任以來從未重視他們的心聲!她從不知道這問題有多嚴重!
一個漠視藝文消費、漠視基層藝文創作者的部長,能說是重視表演藝術嗎?當然不能!那些吹捧她、謬讚她、慰留她、因慰留成功而喜不自勝的表演藝術圈內人,若將其視為既得利益者,便不難明瞭了。
2019年2月25日 星期一
部長撒錢便救得了蘭陽戲劇團?
面對蘭陽戲劇團的預算遭刪,藝文界看法不一。有人贊成,認為地方政府不需要養劇團,劇團應設法自籌經費,減少對於政府預算的依賴;有人反對,認為蘭陽有其歷史意義,在歌仔戲的傳承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有別於一般的民間劇團。也有人抨擊這個公立劇團根本不應成立,但游錫堃縣長當初執迷不悟,如今成了燙手山芋;也有人主張劇團應先整頓、改革,才能脫胎換骨,做到真正的永續。
既然各界對於宜蘭縣政府養個公立劇團有如此分歧的看法,文化部為何不能廣納意見後再做決定,反而急著撒錢,定調蘭陽戲劇團必須存在且最好永續發展?
看似幫忙劇團的文化部其實愛之適足以害之。蘭陽戲劇團每年為了預算,每年都在和宜蘭縣議會爭;蘭陽戲劇團每年爭到的預算,一年比一年少;蘭陽戲劇團需要轉型的聲浪,一年比一年大。作為「歌仔戲故鄉」的宜蘭境內,不只蘭陽在做歌仔戲,還有更多的民間劇團也同樣辛勤地搬演劇目、傳承文化。如果文化部真有心幫蘭陽的忙,應召集產官學界立場不同的代表,聚焦於「蘭陽戲劇團」這個議題,彼此大鳴大放地交換意見,聽取支持和反對的聲音繼而尋求共識,讓宜蘭歌仔戲的發展環境變得更好,體質變得更健全。
可惜,文化部急著「消音」、急著「滅火」,採取了最便宜行事的作法:撒錢,而錢一旦撒下去,大家都閉嘴了。畢竟部長出手了,再講下去也顯得多餘。果然,宜蘭縣政府立刻表態要「追加預算」,突顯自己也很「重視歌仔戲」。問題在於這種炒短線的手法,無助於劇團的進步與議題的深化,而等到來年編預算審預算時,劇團又會被檢討,預算遭刪的戲碼又會再度上演。任何有遠見的人皆知,這對蘭陽戲劇團未必是好事。
文化部給蘭陽戲劇團的400萬之中,前瞻計畫佔200萬,而另外的200萬,根據官方說帖:「鄭部長並已指示文化部所屬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加強運用文化部在宜蘭的傳藝園區做為展演平台,支持劇團今年度演出200萬元的經費」。原來只要部長一句「指示」,劇團200萬的演出費就此到手。放眼全國歌仔戲大大小小團隊,幾團能夠?為了支持歌仔戲,就先不檢討部長「由上而下」的程序以及架空傳藝中心權力的實質爭議了吧。不過,以後哪個人再說「國立」單位獨立運作而不受政府高層指示,就去掌哪個人的嘴!
不僅如此,文化部連後續經費也想到了:「請宜蘭縣文化局後續可再為劇團申請文化部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計畫、文化體驗教育計畫等補助,充實經費,並讓劇團成為藝文場館營運的重要軟實力,使藝術持續傳演向下扎根,傳承歌仔戲文化。」
的確,歌仔戲非傳承不可,也必須「持續傳演向下扎根」。但,要申請補助「充實經費」的何止一個公立劇團,文化部看得到蘭陽以外的其他劇團嗎?看得到其他劇團也是「重要軟實力」嗎?
2019年2月24日 星期日
部長撒錢便救得了蘭陽戲劇團?
2019年1月13日 星期日
文化政策:鄭麗君總算下台!(才怪!)
作者按語:本文刊出後短短一日之內,本已兩度請辭的鄭麗君確定留任,繼續主掌文化部,顯見鄭麗君日前「為敗選負責」、「重回民間」云云純屬惺惺作態、欺騙人民。官員總辭變留任的大戲落幕之後,本文依舊刊登且一字不改,僅在原標題後補上「(才怪!)」,為文化政客的醜陋嘴臉和官場現形,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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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鄭麗君向閣揆蘇貞昌請辭終於獲准,終於讓盤踞於文化部兩年七個月的鄭麗君下台,終結她的亂政時代。
2018年12月30日 星期日
2018十大文化新聞
鄭麗君主政文化部兩年多來始終拿不出具體的藝文消費政策,對於桃園市長鄭文燦忘情喊出「文化屬於大家,不應收費」一席引發藝文界撻伐的話,沒有任何回應與譴責。中央地方,雙鄭聯手打臉藝文消費,令人髮指。
2. 文化部干預新聞自由,創下惡例。
正值文化部力推「公共媒體法」並訴求媒體公共化與獨立性的同時,一家電視台於今年四月二十日接到文化部的關切電話,要求該台「涉中」節目在播出前須先送審。消息一出各界譁然,蔡政府一面高喊「黨政軍退出媒體」一面卻將髒手伸進媒體,干預新聞自由。
3. 「華視案」爆發,爭議不斷。
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粗暴地撤換華視總經理郭建宏,引發程序與實質爭議,更突顯了董事會運作已被黨派利益綁架,傷害公廣的獨立性與社會性,但文化部縱容陳郁秀隻手遮天,令媒體離「公共化」的目標愈來愈遠,實難辭其咎。
4. 文化部箝制出版自由,大開民主倒車。
文化部要求凡中國大陸授權出版品須送審,搬出過時的「大陸許可辦法」下令出版社送審陸書否則祭出行政處分,引發出版社強烈反彈。此舉反映文化部罔顧憲法所賦予的出版自由,更以政治意識型態凌駕民間的出版事業。
5. 文化部配合「東廠」,破壞轉型正義。
今年促轉會成立,與文化部聯手推動轉型正義,豈料爆發了「東廠案」,副主委、主委先後下台,促轉會公信淪喪,名存實亡,但文化部長鄭麗君非但不與它終止合作,還處處遷就配合,破壞轉型正義真精神的同時更作賤文化部。
6. 文化部長替單一政黨候選人站台,創下首例。
自文化部成立以來,首次出現部長替單一政黨也是同屬一黨的候選人站台,對象包括姚文智、蘇貞昌、魏明谷、陳其邁,嚴重破壞文化部長應有的高度與中立。附帶一提,以上候選人於今年九合一大選十一月二十四日,全數落選。
7. 衛武營盛大開幕,但「蚊子館」疑慮難消。
耗時10餘年、斥資107.5億的高雄衛武營於今年十月啟用,但,南部在地消費癱軟無力、南部在地創作欲振乏力,二者相乘與惡性循環之下,衛武營儼然是豪華的蚊子館。政府沒說出的真相是自衛武營啟用的一刻,便是全台灣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的滅蚊大作戰開始。
8. 文化部預算增加卻充斥假象。
以表演藝術為例,文化部以為支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便等於支持表演藝術,便將資源集中於國表藝,任憑其他表演場館、表演人才以及從事表演藝術活動與節目製作的劇團、樂團、舞團,自生自滅。此外,文化部號稱爭取逾141億啟動歷來最大規模「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但投資項目卻是少數的「金雞母」,藉以美化政績。
9. 故宮自陳其南上任以來,爭議不斷。
除了「故宮台灣化」,還包括北院閉館三年、北物南遷、南院積弱不振、「新故宮」計畫空洞不實,突顯了陳其南的故宮治理混亂無章,以及蔡政府針對肩負著台灣文化與觀光重任的故宮,毫無願景與作為。
10. 監察院糾正文化部旗艦計畫案。
今年三月十六日,監察院公布了「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糾正案。從這個橫跨馬、蔡兩朝且由文化部主導的旗艦計畫可看出政府砸錢卻無力振興電視產業。第一,它推動數年卻淪為口號;第二,「文化入超」現象不減反增;第三,它並未解決「產學失衡」的沉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