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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日 星期日

台灣東尼獎?和稀泥獎!

美國有「東尼獎」,台灣為什麼沒有?近來,文化部委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針對「表演藝術獎」進行研究,希望國表藝提出「表演藝術獎」設置的評估報告,供文化部研議它的可行性。

可行嗎?當然不可行。如同讓關公和岳飛比武,請武大郎當裁判,能不荒謬嗎?

如果不嫌粗糙的話,表演藝術作品一般分為市場性和實驗性兩類(為了和普羅大眾溝通而不得不這樣粗分)。前者較後者賣座,而後者較具前瞻性。當然,你會反駁我,挑出一些「雅俗共賞」的作品,強調二者並不衝突,說市場性的也能突破框架、說實驗性的也有很多人看,好吧,那就照你的說法加上一些市場性的實驗派以及實驗性的市場派作品,再加上難以歸類的其他種種……如此一來,你便能了解將千千萬萬性質不同、類型不同、派別不同、風格不同的作品放在一起打分數、評高下並搞出盛大場面頒獎的行徑有多麼幼稚、多麼荒唐了。

「表演藝術獎」的倡議者主張邀請專家學者和民眾參與評選。問題是,參與評選的專家學者和民眾,誰來把關?誰來決定哪些專家學者有資格擔任評審、哪些民眾擔任評審?那些擔任評審的專家學者和民眾,有去(能去)現場看完所有的參賽作品嗎?如果沒有,怎麼評分?難道要求演出團隊提供演出錄影,讓評審看DVD?拜託,別糟蹋表演藝術了吧!沒有臨場感與即時性,何來表演藝術!

「表演藝術獎」的倡議者認為它能獎勵優秀作品與表演藝術工作者。問題是,什麼是「優秀」?七十分鐘的牯嶺街小劇場作品和三小時的國家劇院演出,哪個優秀?同樣演出兩小時,一個只講了三分鐘台詞而另一個只有三分鐘不講台詞的作品,哪個優秀?相聲演員和默劇演員,哪個優秀?同樣是默劇,傳統的還是跨界的比較優秀?同樣一個劇目,A團在黑盒子內演出而B團在戶外演出,哪個優秀?觀眾穩穩坐在觀眾席,較之於被表演者引導著或走或停或站或坐,哪個優秀?傳統劇場和環境劇場,哪個優秀?換言之,「優秀」的定義必須由評審團的審美觀決定,不然的話,憑什麼?

「表演藝術獎」的倡議者期待它能增加民眾與表演藝術的互動。試問,台灣有金馬獎,我們的國片景氣嗎?台灣有金曲獎,我們的流行音樂前景一片大好嗎?台灣有金鐘獎,因而讓電視從業人員過好日子了嗎?別再睜眼說瞎話了,將來就算有「台灣東尼獎」,台灣的表演藝術環境依然低迷、欲振乏力,因為,根本性的問題沒有解決!民眾不認為表演藝術和自身有關!民眾不願意花錢到現場品戲、聽音樂、看舞蹈!文化部花納稅人的錢設置獎項、頒發獎金,只是在做表面功夫,而撕開這個光鮮亮麗的表象以後,實質所呈現的卻是衰頹與不堪,是票賣不出去、觀眾走不進來等等長年未解的沉痾!

可見,文化部和國表藝搞錯了重點。欲提振表演藝術的方法並不在於獎不獎,而在於餅要做大、餅要有效地分配,要拿出政策來鼓勵民眾親近表演藝術,這樣才能真正促進民眾與表演藝術的互動。否則,頒獎典禮熱鬧一天,一天過完之後明日的太陽依舊升起,表演藝術卻依舊黑暗,這種「台灣東尼獎」不是「和稀泥」,又是什麼呢?

2019年10月20日 星期日

文化部應立即停辦「公共出借權」

理由很簡單,依目前的圖書館藏書量,「公共出借權」根本是不平等條約。

這個打著「你借書,政府出錢」的政策,美其名是將「讀者借閱數量」轉化為補貼作者與出版社的酬金,以挽救低迷不振的出版業。依文化部目前的規劃,讀者只要在圖書館借出「國人自製的紙本書」,政府便拿錢出來(當然是納稅人的錢)補貼作者和出版社。

問題是,全台各地的圖書館藏書量,根本不夠,不但不夠,甚至到了貧乏的程度。讀者想借國人自製的劇本,沒有!讀者想借國人自製的藝術書冊,沒有!不只藝術,凡文、史、哲類型的紙本書,根本少得可憐,更別說是與時俱進及更新了。這些根本不在圖書館書架上的紙本書以及寫出它們的作者、出版它們的出版社,被排除在「公共出借權」之外,請問,公平嗎?文、史、哲、藝的本國作者、出版社和辛辛苦苦製作出來的紙本書根本沒有機會被圖書館選購、沒有機會來到讀者面前、沒有機會被讀者借出,如果這不叫做不公平,什麼才是不公平?

依目前的圖書館藏書情況,仍偏向於大型出版社、大牌作者、暢銷情況佳、知名度高的書籍,而其他的則被排除在外。文化部拿公家錢(當然是納稅人的錢)去補貼那些作者和出版社,卻忽略了真正需要補貼的對象其實是被圖書館排除在外的作者和出版社,究竟居心何在?這不叫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文化部錦上添花之後,再洋洋得意地對外宣傳「政府重視出版業」、「政府拯救書市」,為自身一無是處的政績擦脂抹粉,看來,這項政策能否創造讀者與創作者「雙贏」尚屬未知,倒是可以確定文化部拿著納稅人的錢砸出政績,成了「贏」的那一方。

文化部不去提高圖書館的購書預算,不去檢討圖書館的購書清單,不去研擬「公共出借權」真正該適用的作者與出版社,反而捨本逐末,以為只要限定「國人自製的紙本書」,便能做到公平,便能避免資源浪費。文化部長鄭麗君為何不實地走訪圖書館,親自查閱館藏,了解「公共出借權」根本是迷夢,對於同樣認真寫書、出書卻無法被購入館藏的作者和出版社,根本是不平等條約,參與的是一場由文化部主辦但選手們的起跑點卻不一致的賽跑!

如果在可見的未來,圖書館的購書預算依然吃緊,購書清單依然如故而沒有翻轉的可能,各地館藏依然在有限的類型、作者、出版社打轉而令文、史、哲、藝等國人自製的紙本書依然是少數中的少數、弱勢中的弱勢,那麼,「公共出借權」不如停辦,如此一來,文化部和立委諸公也不需要再藉此作秀了!

2019年9月8日 星期日

出大問題的藝響空間政策,至今無解!

你不知道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藝響空間政策,出了大問題;你不知道這個出大問題的政策,如何給台北市的藝文團隊造成天大的難題。

藝響空間是文化局行之有年的政策。它盤點了市有閒置房舍,提供藝文團隊申請進駐,由進駐團隊管理,也讓沒有自己排練場地的外團租用。十餘年來,它雖聊備一格,卻象徵性地釋出了公部門的善意,藉以解決多數藝文團隊所面臨的空間匱乏。但如今的它,在柯市府手上,走向了名存實亡。

你不知道如今的藝響空間,除了進駐團隊以外,外團已無法使用。文化局早已預料此舉衝擊之大,只好勉為其難地開放「新北投71園區」以及「藝啟學-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讓外團租用,將空間的選擇限縮至地點偏遠的新北投、南港,而除此之外,其他的一概不准租、不准借、不准用。沒有排練場地?自己想辦法!

文化局為了依法行政,不惜訂出惡法,於107年10月5日公告實施「藝響空間申請作業要點」,明令各個空間的使用用途依「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行政契約」規定:「房地使用以自用為主,不得私自出租、分租、將使用權轉讓他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由他人使用。」換言之,市政府傲慢地昭告天下,市有的藝響空間不外租了!至於誰有資格用?我市政府說了算!

虐政下的台北市藝文團隊,大致有幾個選擇:第一,遷就市政府規劃的新北投、南港,爭取那些搶得兇甚至再兇也搶不到的時段;第二,尋覓較便宜的私人場地,但再便宜的都比藝響空間貴;第三,離開台北市,跑到新北市尋找場租與大小皆合適的排練空間,因而造成了人員的外移。

但,請你看看當初藝響空間的設立精神。以下是文化局的官網內容,一字不改:「『藝響空間』之設立,主要因為藝文團體在臺北負擔不起高昂租金,往往必須遷離市區,致使臺北市藝文人才流失;遂期望藉由公部門提供閒置空間,留住人才、支持藝文長期發展,創造臺北市最具優勢的多元藝文特色。」

如今,藝文團隊面臨著高昂租金、遷離市區,造成台北市的藝文人才流失。你說,藝響空間是否已經名存實亡?

再請你看看柯文哲當初提出的「文化夢工場」:「當前北市文化展演環境貧乏,無論是華山或松菸文化園區,因租金昂貴,頂多只能視為商業用途,對年輕藝術家很不友善,使得相關從業人員不僅缺乏工作機會,更缺乏公平創作環境。」因此他主張:第一,協助籌組文藝總工會,讓藝文工作者享有勞健保及退休保障;第二是提供足夠生活、工作、展演空間;第三是提升文化建設採購質量,並提供半數機會給年輕藝術家。

請問第二「提供足夠生活、工作、展演空間」,在柯市長上任四年多來,做了什麼?為何連藝響空間都保不住?

至於柯文哲曾說要徹底清查台北市的閒置教室及公共空間,整修後至少提供1000個便宜的工作室,讓藝術家進到校園和社區……全部是空話!套一句柯市長的話,這種光說不練的人「去死一死」好了。

你不知道,這就是柯文哲和他所任命的文化局長鍾永豐所造的孽,讓藝響空間背離了創立精神以及柯文哲的競選承諾,更背叛了藝文團隊,使其不但無空間可用,更因負擔不起租金而離開台北市。

上任近半年的文化局長蔡宗雄,還要視而不見,繼續造孽?

2019年8月12日 星期一

文化部應為藝文消費政策失敗負最大的責任

表盟理事長林佳鋒日前於個人臉書上提及表演藝術界的演出票房不好,而究其原因,牽涉了觀眾養成、創作者自身、企業贊助,公部門補助機制等「龐雜的系統」,呼籲文化部和教育部攜手改善表演藝術環境。

林佳鋒的說法,無異呼應了本站經年累月的主張,打臉文化部成天營造「演出票房愈來愈好」的假象。文化部自鄭麗君主政三年多來,表演藝術的欣賞人口之所以沒有顯著提升,便在於她漠視藝文消費,光說不練,拿不出具體政策吸引民眾參與,使得會花錢購票的仍是小眾,而本來就不會花錢購票的人,依然毫無意願付費進場。在藝文消費低迷不振的大環境裡,鄭麗君拿不出魄力翻轉現況,只能靠一些不切實際的數字欺騙民眾,美化政績。

當桃園市長鄭文燦對台下觀眾忘情地喊出「文化屬於大家的,不應收費」時,為何鄭麗君沒有一句譴責?地方首長為了選票而討好選民,難道沒有選票壓力的中央官員也必須沉默?鄭麗君縱容同黨的鄭文燦,助長「免費欣賞」的同時壓制了藝文消費的風氣,難道不用負責?當文化部長說一套做一套,誰會相信藝文消費政策是玩真的?民眾對「免錢的」蜂擁而至、對「付費的」興趣缺缺,這種現象在鄭麗君主政三年多來,有任何翻轉嗎?

其實,「龐雜的系統」也沒有那樣龐雜,因為擁有權力者是政府,而政府能夠制訂政策,提供誘因,培養民眾付費欣賞的習慣。當然,這並非一蹴可幾,如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對於坐擁權力的政府而言,藝文消費政策非不能也,是不為也。不為也就罷了,竟還拿出不實的數字欺騙民眾,粉飾太平。數月前,兩廳院公布2013~2018兩廳院售票系統消費行為報告,內文標題寫著:「2018年總票房12.7億,演出場次總數成長5%」。乍看之下,十幾億票房加上場次成長,誰說藝文消費不振?然而,標題與內文沒有點破的是,雖然場次成長了但售票數下滑了,換言之,相較於前一年,2018年的售票下降了、票賣得更少了、票房更不好了,而這才是事實啊!為何號稱獨立的行政法人國表藝和它轄下的兩廳院要誤導民眾,配合文化部製造假新聞,給人「前景一片大好」的假象?「龐雜的系統」之所以龐雜,便是原本簡單的事實被掩蓋了,而掩蓋者往往是那個欲美化政績的政府。

林佳鋒說:「為何表演藝術界的朋友都要自欺欺人呢?我們別在同溫層取暖了!!」的確,表演藝術界的朋友應該承認演出票房的低迷不振,應該認知文化部漠視藝文消費,應該看清鄭麗君的無能與欺瞞,應該遠離和鄭麗君一起取暖的同溫層,應該揭發文化部所傳播的假新聞,要求文化部應為藝文消費政策失敗負最大的責任!

2019年7月28日 星期日

鄭麗君是最好的文化部長?

有人說,鄭麗君是最好的文化部長。這種話簡直昧於事實,虛假得令人噁心。

他們看不見鄭麗君破壞文化部長應有的中立與高度。她是第一個從不分區立委轉任的部長,政黨色彩本濃;就任部長之後非但不退出政黨,還屈從黨意,凌駕民意。最明顯的例子便是2018年十一月的期中選舉前,她不顧文化部長身分,在台北市幫姚文智輔選,在新北挺蘇貞昌回鍋,到彰化替魏明谷站台,在高雄幫陳其邁拉票,完全忘了她是全國的文化部長,喪失這個職位應具備的中立與高度。如果她也替其他政黨的候選人站台,或許尚能勉強拼湊她的「多元性」,但她從頭到尾只幫一個政黨,那就是民進黨。文化部成立至今一共三位部長,從來沒哪個部長做出如此可鄙的行為,除了鄭麗君。

今年一月,當她決定隨賴清德內閣總辭之際,藝文圈忽然有群人出面慰留,請她不要走,例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朱宗慶。面對位高權重的統治者,朱宗慶不但沒有批評,還肉麻當有趣的說他和鄭麗君之間已建立互信與「革命情感」,說他「真的非常希望鄭麗君能夠繼續跟藝文界一起打拼」。試問,這是一個藝術家或者表演藝術家應有的發言與態度嗎?如果藝術不再作為社會良知,如果藝術家不去對抗反而攀附權勢,那麼藝術還是藝術,藝術家還配稱是藝術家嗎?如果身為表演藝術國家級的董事長,對於上任後無法改善表演藝術環境的文化部長不聲討、不檢討,對於喪失中立與高度的文化部長裝聾作啞、沒有一聲譴責,那麼,他能受人敬重嗎?一個本應挑戰當權者的人居然和當權者建立了「革命情感」,豈非本末倒置,價值混亂?

朱宗慶和那些宣稱鄭麗君是好部長的人,看不見鄭麗君主政下的表演藝術環境持續惡化。根據兩廳院售票系統的大數據分析,相較於前一年,2018年整體演出場次增加了但售票數下滑了,換言之,藝文消費疲軟不振,而鄭麗君光說不練,毫無作為。鄭麗君夸夸其談所重視的表演藝術,僅限於朱宗慶當董事長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轄下的三館一團,而將資源集中於少數人的結果便是多數的中小型樂團、舞團、劇團、場館苦於沒錢沒人,忍受景氣低迷的同時還要聽文化部長誆稱表演藝術預算增加了。這種施以話術進行文化治理的首長,是最好的?看來,必須重編國語辭典,定義「最好」二字。

包括朱宗慶這些挽留與吹捧鄭麗君的人,看不見她的藝文消費政策徹底失敗;看不見她推動的轉型正義如何附庸民進黨;看不見她的前瞻計畫黑箱作業,是個百分之百由上而下的決策,等同打臉自己一貫標榜的文化治理由下而上;看不見她主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和「文化基本法」僅具宣示效果,毫無實質助益;看不見她的跨部會「文化會報」只是敷衍了事;看不見她的文資政策難以讓古蹟與歷史建物免於殞滅;看不見她為了反中,侵害電視台的言論自由;看不見她縱容陳郁秀綠化公廣,將華視搞得烏煙瘴氣……天哪,簡直罄竹難書。原本她今年一月就要下台的,卻依舊賴在文化部不走,繼續作威作福,天理何在!

至於說出「非常希望鄭麗君能夠繼續跟藝文界一起打拼」的人,只要將其視為既得利益者而非真正的藝術家,便能恍然大悟,原來如此了。

2019年7月15日 星期一

空洞不實的文化基本法

2019年5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基本法」。文化部長鄭麗君說,這「為我國文化發展立下重要里程碑」。

果真如此嗎?請你看看文化基本法第8條:「人民享有參與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之權利。」本站自2010年10月起探討、監督政府的文化施政至今,發表過三百餘篇文章,主題遍及文化政策、文化創意產業、文化觀察,凡關心文化的公民有目共睹,但九年來,從無任何政府部門針對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徵詢過本站的意見或尋求本站的建言。對政府而言,文化政策及法規制(訂)定根本與人民無關,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依然如此。一旦人民和政府的政策方向不一致,人民便無權參與文化政策,例如反對文化部長替同黨候選人站台,但文化部長依然會站台;例如反對文策院的成立,但文策院依然會成立。

請再看看文化基本法第20條:「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生存權及工作權,應予以保障。」難道,「應予以保障」便能夠保障嗎?事實是,包括全台少數致力於原創的背包客劇團在內的數以千計的中小型藝文團體,即便有了它作為「後盾」,未來依然沒有生存權與工作權的保障,因為,保障生存與工作權的問題癥結不在於法令,而在於政府的資源分配、民眾的藝文參與、藝文消費的提升以及整體藝文環境的改善,更何況,何謂生存權?是指能靠文化與藝術工作來養家活口?還是憑藉著創作便能賺取足以應付生活必要開支的基本工資?怎麼看,這條法律都只是個擺著好看的花瓶,功能就只是好看而已。

請再看看文化基本法第24條:「各級政府應寬列文化預算,保障專款專用,合理分配及運用文化資源,持續充實文化發展所需預算。」同樣地,何謂寬列?何謂「合理分配及運用」?當那個沒有經過人民討論與參與、決策由上而下的前瞻計畫提出並通過時,其中關於文化預算的部分,有合理分配給縣市政府,有合理運用於必須因地制宜的文化建設嗎?沒有!話說得好聽,文化發展預算必須持續充實,但充實到什麼程度卻不規範,換言之,如果預算多1000元與多1000萬都能美其名為「充實」,那麼,這條法律有何助益?

可見,文化基本法所立下的,是空洞不實的里程碑。不信的話,請再看看第22條:「行政院應召開文化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首長組成,針對國家文化發展方向、社會需求及區域發展,定期訂定國家文化發展計畫。國家制定重大政策、法律及計畫有影響文化之虞時,各相關部會得於文化會報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其實,自蔡政府上任三年多來,已弄出個「行政院文化會報設置要點」來依法行政,但三年多來成效不彰。例如該要點明文規定「以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而事實是自2016年至今一共只開過三次,時間先後為2016年9月7日、2017年8月28日、2018年9月3日,違反了「每六個月開一次會」的原則。例如該要點明文規定「為促進民間參與文化事務,本會報得參採公民論壇意見,形成政策議題。」但它從來不尊重公民意見,而且各部會首長的出席情況很糟,許多都派代表出席來虛應故事。這種不論從程序上實質上皆形同虛設的文化會報,它的存在本身就須先進行「文化影響分析」,檢討是否要浪費時間繼續召開。

以上,足以闡釋文化基本法是如何空洞不實的了。

2019年7月1日 星期一

別鬧了!「公共出借權」救不了出版業

日前,立法院的公聽會上進行了一場關於「公共出借權」的討論,多數的與會人士對於啟動「公共出借權」表態支持,以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為首的23人提案在圖書館法第七條中增訂:「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償出版品相關權利人其出版品供公眾無償借閱之報酬」。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如果作為一般民眾的你去圖書館免費借了一本書,那麼政府會付錢給包括作者、出版社在內的「出版品相關權利人」,依借閱次數給付酬金,換言之,哪本書的借閱次數愈多,哪本書的作者和出版社所獲得的酬金愈多。

用納稅人的錢付《哈利波特》借閱費?

這項政策合理與否,請你先看一本報告:國家圖書館「107年臺灣閱讀風貌及全民閱讀力年度報告」。根據國家圖書館2018年針對全國公共圖書館借閱排行的統計資料,借閱排行榜第一名是你我耳熟能詳的《哈利波特》;排行前二十名的圖書中,以武俠小說比例最高;以排行前二十的武俠小說而言,入榜最多本的作者是金庸,而且無論是《哈利波特》還是金庸小說,它們佔據排行榜前二十名的情況早已不只一年,而是好多年了。

我愛《哈利波特》也愛金庸小說,尤其是金庸的「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每一本我都看過。作為一名自私的書迷,「公共出借權」我拍手叫好,反正我只要拼命借書,既不花一毛錢而政府又會把錢交給我喜愛的作家,何樂而不為?但身為一名監督政府文化施政的公民,我感到不安更難以苟同。《哈利波特》也好、金庸小說也好,它們的市占率那樣高,它們在書市賣得那麼好,它們賣掉了數十刷又數十刷、改版又改版,它們光憑版稅便能為作者賺錢、為出版社帶來收益,而如今,一旦「公共出借權」實施了,那個成天喊著預算拮据的政府便會拿著你我的納稅錢交給它們作為「補償」、作為「報酬」,請問合理嗎?錢能這樣花嗎?錢有真正花在刀口上嗎?

分潤制度、如何拆帳目前尚未形成共識,但總離不開讀者的借閱次數。從上述的例子不難發現,公共圖書館最常被借閱的書,是那些賣得很好以及賣了很多年依然很好的暢銷書,而它們的「相關權利人」便是「公共出借權」政策中最大的受益者。

保障創作出版權益?

「公共出借權」的政策目標,根據立法院說法,是為了保障台灣出版相關權利人的合理權益。問題是,一旦推動下去,究竟在保障誰的權益?兩年前,台北市立圖書館寄來一份「讀者滿意度調查」給我,由於我經常苦於無法在市圖找到我想借的書,便在調查表中建議市圖應加強圖書的採購,充實藏書量。數日後,市圖回我一封信:「本館館藏資源一事,囿於經費有限,各類新書及視聽資料實無法逐一購置,惟本館有預約借閱圖書資料之機制,館內所缺乏之書籍可多加擅用此服務。」

這段話翻譯成大白話,就是:第一,市圖經費不夠,買不了那麼多書;第二,讀者借不到的書,可向他館預約。關於後者,我就不提了,因為他館也沒有我要的書。至於前者,恐怕是問題的癥結,因為沒有錢就買不了書,就算要買,也只能買些「公共性」、「大眾性」的來充數。難怪我要借的關於文化、關於藝術,以及一些獨立出版社所編輯、所出版的書,始終借不到;它們很可能被圖書館以「經費有限」為由而打了回票,而不列入採購清單,而經年累月的沒有納入館藏。

在有限的經費下,圖書館只能採購一部分:部分作者的書,部分出版社的書,部分類型的書,部分有口碑的書,以及暢銷書。其他的那些,既無錢採購,便沒有館藏與借閱,也就根本適用不了「公共出借權」,因為連館藏都沒有,哪來的出借!立法委員話說得好聽,說要「保障台灣出版相關權利人的合理權益」,但事實上,僅僅保障了一小部分,而那些無法在圖書館上架的作者與出版社權益,完全被排除在外,不受保障!

請你再看看同一份報告的相關統計。根據國家圖書館「107年臺灣閱讀風貌及全民閱讀力年度報告」,在語言文學書籍的前二十名借閱榜單中,本土原創作品僅5本(25%),國外翻譯占15本(75%),而後者,光是日本的東野圭吾就有 6本上榜,其他的翻譯作品多為電影據以改編的原著小說。

借閱前二十名的童書方面,不論是0-5歲的嬰幼兒還是6-11歲的學齡兒童,國外翻譯的童書占了大多數。至於前二十名的漫畫借閱,盤踞榜單的依然是日本漫畫。

看完了統計,你作何感想?將來,你我的納稅錢要拿去給哈利波特,給金庸小說,給東野圭吾,給國外翻譯,給日本漫畫,它們因為在借閱排行榜上名列前茅,使得它們的權益受到了「公共出借權」的保障。那麼,台灣在地的創作者呢?台灣創作者和那些小型的、獨立出版社的合理權益在哪?難道這項政策是在鼓勵台灣出版社多和國外暢銷作家簽約嗎?

請立法院懸崖勒馬,在上述疑慮尚待釐清、經費問題尚未解決之前,別再強推「公共出借權」入法而讓這不公不義的政策橫行!

2019年6月3日 星期一

藝響空間政策出了大問題

你不知道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藝響空間政策,出了大問題;你不知道這個出大問題的政策,如何給台北市的藝文團隊造成天大的難題。

藝響空間是文化局行之有年的政策。它盤點了市有閒置房舍,提供藝文團隊申請進駐,由進駐團隊管理,也讓沒有自己排練場地的外團租用。十餘年來,它雖聊備一格,卻象徵性地釋出了公部門的善意,藉以解決多數藝文團隊所面臨的空間匱乏。但如今的它,在柯市府手上,走向了名存實亡。

你不知道如今的藝響空間,除了進駐團隊以外,外團已無法使用。文化局早已預料此舉衝擊之大,只好勉為其難地開放「新北投71園區」以及「藝啟學-南港區修德國民小學」讓外團租用,將空間的選擇限縮至地點偏遠的新北投、南港,而除此之外,其他的一概不准租、不准借、不准用。沒有排練場地?自己想辦法!

文化局為了依法行政,不惜訂出惡法,於107年10月5日公告實施「藝響空間申請作業要點」,明令各個空間的使用用途依「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行政契約」規定:「房地使用以自用為主,不得私自出租、分租、將使用權轉讓他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由他人使用。」換言之,市政府傲慢地昭告天下,市有的藝響空間不外租了!至於誰有資格用?我市政府說了算!

虐政下的台北市藝文團隊,大致有幾個選擇:第一,遷就市政府規劃的新北投、南港,爭取那些搶得兇甚至再兇也搶不到的時段;第二,尋覓較便宜的私人場地,但再便宜的都比藝響空間貴;第三,離開台北市,跑到新北市尋找場租與大小皆合適的排練空間,因而造成了人員的外移。

但,請你看看當初藝響空間的設立精神。以下是文化局的官網內容,一字不改:「『藝響空間』之設立,主要因為藝文團體在臺北負擔不起高昂租金,往往必須遷離市區,致使臺北市藝文人才流失;遂期望藉由公部門提供閒置空間,留住人才、支持藝文長期發展,創造臺北市最具優勢的多元藝文特色。」

如今,藝文團隊面臨著高昂租金、遷離市區,造成台北市的藝文人才流失。你說,藝響空間是否已經名存實亡?

再請你看看柯文哲當初提出的「文化夢工場」:「當前北市文化展演環境貧乏,無論是華山或松菸文化園區,因租金昂貴,頂多只能視為商業用途,對年輕藝術家很不友善,使得相關從業人員不僅缺乏工作機會,更缺乏公平創作環境。」因此他主張:第一,協助籌組文藝總工會,讓藝文工作者享有勞健保及退休保障;第二是提供足夠生活、工作、展演空間;第三是提升文化建設採購質量,並提供半數機會給年輕藝術家。

請問第二「提供足夠生活、工作、展演空間」,在柯市長上任四年多來,做了什麼?為何連藝響空間都保不住?

至於柯文哲曾說要徹底清查台北市的閒置教室及公共空間,整修後至少提供1000個便宜的工作室,讓藝術家進到校園和社區……全部是空話!套一句柯市長的話,這種光說不練的人「去死一死」好了。

你不知道,這就是柯文哲和他所任命的文化局長鍾永豐所造的孽,讓藝響空間背離了創立精神以及柯文哲的競選承諾,更背叛了藝文團隊,使其不但無空間可用,更因負擔不起租金而離開台北市。

上任近半年的文化局長蔡宗雄,還要視而不見,繼續造孽?

2019年5月18日 星期六

文化政策:藝文資源分配不公的兩個案例

台灣的藝文資源分配不公,在藝文圈是新聞嗎?當然不是,只是最近多了兩個案例。

空總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2019年CREATORS創作/研發支持計畫」徵件結果於4月10日揭曉,162件申請案於第一階段淘汰132件,剩下30件進入第二階段,最後評選出15件計畫,獲選率9%,補助總金額新台幣800萬元。但,第一階段所淘汰的132件──超過八成一的申請案──由空總內部行政人員決定。換言之,公平競賽的背後,卻被同質性極高的少數人所支配、裁量與壟斷。

評審團主席吳達坤澄清,由於外審委員對於「空總空間條件了解不夠深」,故藉由內部行政人員「初步篩選」,而這種做法的好處在於「為外部審查委員節省每案都要研究的曠日廢時」。天哪,這是什麼鬼話?第一,外審委員如果不了解空間條件,那就必須去做功課;第二,空總適合由誰來進駐、由哪一案進駐,是評審說了算,而非行政人員;第三,外審委員如果覺得研究每個案子曠日廢時,那就不要接下評審工作,絕無為了節省研究時間而讓行政人員代勞之理!

說出這種荒謬理由的主席,為何不趕走?文化部長鄭麗君為何縱容、包庇,為何對此謬論充耳不聞?

無獨有偶,日前號稱風光落幕的文博會也備受質疑。文化部打著文博會的名義每年放一次煙火,放完了公佈產值,沾沾自喜之後便算完事;更令人非議的是,煙火總在都會區舉辦,年年拉些特定單位、特定廠商、特定人士一起放,慷納稅人之慨,作秀給全民看,等到文博會曲終人散,所有基層團隊所面臨的困境依舊,凡不受官方青睞者一律排除在外,拿不到補助。文博會既提升不了長年與整體的文創環境,更無外溢效應,只是印證了文化資源分配毫無公平性可言。

諷刺的是,文化部說「一年一度的臺灣文博會,是全臺所有文化創意工作者最重要的舞台,今年捲動年輕世代策展人,用當代眼光詮釋文化各個面向形塑成臺灣品牌,期望臺灣文博會從商展提出文化論述,進而成為文化品牌,最後讓臺灣價值被世界看見。」便以三點回應以上鬼話:第一,文博會是部分(並非所有)文化創意工作者的舞台,其實它更是文化部的舞台;第二,文博會無法形塑台灣品牌,因為品牌無法形塑自一次性的煙火施放;第三,台灣價值被世界看見之前,台灣價值已被官方資源分配不公所斲傷,形成少數壟斷。

對此,文化部長鄭麗君須負全責。她曾說關於文博會,文化部期望建構一個平台──的確,文化部將這個作秀的、放煙火的平台建構得很好;她也說過「空總文化實驗室不是另一個文創園區」──的確不是,因為它比文創園區更不如。

2019年5月4日 星期六

鄭麗君的藝文消費政策徹底失敗

日前,兩廳院公布了2013~2018兩廳院售票系統消費行為報告,無異於賞了文化部長鄭麗君藝文消費政策一個大耳光。據分析,兩廳院售票系統平均每年12億票房換算下來,每人每年50塊;65%會員年度購票僅1次,84%會員僅購買單一種類的節目;購票會員多數為30至44歲女性;居住地區高度集中於六都,不,是二都:雙北地區佔了全體購票會員數的一半。

可見,過去六年不論馬政府還是蔡政府,購票看表演的觀眾絕大多數是女性、都會、北部。請問這個現象令人驚訝嗎?一點也不!長久以來總是如此。一向如此。一直如此。差別僅在於如今多了大數據,開口閉口多了數字,多了些說服力。

我們不僅需要統計數字來描述現狀,更需要文化政策翻轉現狀,但鄭麗君主政三年來,現狀不但沒翻轉,藝文消費政策更淪落到只剩口號。我們應將這份報告丟給她,讓她從頭到尾看清楚,問她台灣每人每年花50元看表演、65%會員年度購票僅1次、84%會員僅購買單一種類的節目、購票會員集中在雙北,部長作何感想?

更有甚者,還有大量一次性消費者,一次約買2張,過去六年就只買這一回。如同一家餐廳沒有回頭客,這些僅僅買單一回的觀眾,出場後就走掉,不回來了,也不知道是菜色不好或餐廳不舒服或根本犯沖不對胃口,總之,他們來了又走,沒有選擇去而復返。他們,難道不是潛力觀眾,難道不該是藝文消費政策努力的方向?鄭麗君三年來最糟糕的就是坐擁資源卻擺爛不用,僅以道德勸說的方式呼籲大家購票,但你勸說、呼籲有屁用!你在門口勸客人進餐廳、呼籲客人進餐廳,客人就會乖乖聽話進來嗎?

或許問問鄭麗君,她是否也是一次性消費者?主政三年以來她自掏腰包看過多少表演?她是否也如65%會員一年僅購票1次、也如84%會員僅購買單一種類節目?她是否會前往雙北以外的地區看表演又看了多少?文化部長若不以身作則帶動消費,老百姓為何掏錢買票?如果政府沒有政策誘因、官員又不帶頭示範,那麼藝文消費豈能不成為口號!

可惱的除了官員一事無成,兩廳院還跟著粉飾太平,在公布的報告中故意下標題為:「2018年總票房12.7億 演出場次總數成長5%」。乍看之下,十幾億的票房加上場次成長,誰說藝文消費不振?是啊,雖然場次成長了5%,但售票數下滑了0.3%,換言之相較於2017年,2018年的售票下降了,票賣得更少了、票房更不好了,而這才是事實啊!號稱獨立的行政法人國表藝和它轄下的兩廳院在標題上誤導民眾而讓人誤信藝文前景一片大好,簡直一派胡言,自欺欺人!

這份官界學界攜手合作的報告,以統計數字和大數據鄭重宣告藍綠政府統治下藝文消費的一貫低迷,以及鄭麗君主政三年來的藝文消費政策徹底失敗!

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

文化政策:反對鄭麗君的公共媒體法

民進黨的文化部長鄭麗君強推「公共媒體法」,說有了它,公共媒體將是獨立、自主、超越黨派的。如果國人不健忘,應記得當初促轉會成立之時,民進黨政府也這麼說,但,號稱公正、超越黨派的促轉會如今變成了東廠,成為統治者打擊異己的工具。

別以為這種臭事不會發生在公共媒體。只要民進黨惡性不改,它的政府到處都有張天欽;制度再健全、財源再豐沛、理想再高尚,張天欽們依然能上下其手,知法玩法,毀掉形象與公信力。鄭麗君說公共媒體的董事選任由行政院提名經立委同意後聘任,再透過兩年改選一半的「交錯任期制」,使公媒更具民意基礎。問題是,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所產生的國會很明顯對大黨有利(想想十年前國民黨的絕對多數以及如今民進黨的絕對多數),如果選舉制度不改,那麼立法院反映的民意,實為大黨的黨意。促轉會委員不也由行政院提名經立法院同意的嗎?促轉會更具民意了嗎?換言之,鄭麗君「公媒更具民意基礎」之說,根本是自欺欺人。

好,不談法制,談談實際面吧。自鄭麗君上台以來,政治介入媒體的記錄層出不窮,例如2018年1月華視總經理郭建宏案。綠色政客兼藝人余天聯手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運作董事會讓郭建宏入主華視,一年後陳郁秀再運作董事會踢走郭建宏,氣得郭建宏開記者會,氣得余天去蔡英文面前告御狀。在鄭麗君的縱容下,陳郁秀攜手民視「改革」華視,引發各界質疑華視「綠化」,對此,鄭麗君未置一詞。媒體的公共性就這樣被綠色政客、綠色藝人、綠色媒體給運作、給糟蹋,眼看相關人士至今仍戀棧權位、盤踞不去,未來的公共媒體值得期待嗎?

2018年4月,一家民營電視台接到文化部關切電話,要求該台某個節目在播出之前必須先送審,消息一出各界譁然,文化部趕緊跳出來滅火,辯稱是善意「提醒」。民進黨政府一邊高喊「黨政軍退出媒體」一邊將髒手伸進媒體,對照鄭麗君再三強調的媒體獨立、自主,難道不覺得刺耳,不覺得荒謬嗎?

類似情事沒完沒了。2018年9月,文化部找華視總經理莊豐嘉等人開會,要求華視董事會變更決議,將華視前任總經理王麟祥移送檢調。先前,華視董事會討論「高退佣案」,確立了「本案金流難以調查且不易成案,決議不移送檢調單位處理」,沒想到這個由「獨立媒體」的董事會所做出的決議,竟遭文化部打臉,表明要華視將本案移交檢調機關調查。文化部此舉引發「干預公共媒體」的質疑,急得文化部出面澄清是「基於監督義務提供建議」,後續如何辦理,「仍尊重公視董事會決議」。

從上述例子可知,公廣集團貌似獨立,實難擺脫黨政勢力。它受制於文化部,文化部受制於鄭麗君,鄭麗君受制於民進黨。民進黨的政治力量透過鄭麗君和文化部介入現在的以及未來的公共媒體,影響人事、翻轉決議,再以其一貫的話術,美其名為「監督」、「提醒」、「建議」、「參考」;以捍衛媒體的公共性、獨立性、自主性等謊話,掩飾其黨派利益,以權謀私。

呼籲民進黨的文化部長鄭麗君即刻停止「公共媒體法」修法,別再蠻幹了。至於那些為此法叫好的御用文人、蛋頭學者、中央社董事長,當你們將來痛批公共媒體變調走味的同時,別忘了你們今朝是如何肯定、如何讚賞那部替統治者擦脂抹粉的「公共媒體法」。

(本文原載於2018/9/23)

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

從鄭麗君遭呼巴掌到文化部的轉型正義

鄭麗君遭呼巴掌之後,文化部發出新聞稿,強調「任何訴求都不能正當化暴力行為,中正紀念堂轉型不能簡化為『去蔣化』而是『再民主化』」。

無庸置疑,呼鄭麗君巴掌的鄭惠中理應受到嚴厲的譴責。動手打人就是不對,任何主張都不能訴諸暴力,而任何以暴力形式所表達的訴求,皆難以獲得民主社會的普遍支持。姑且不論鄭惠中的主張與訴求,她就是錯了,錯了就要認錯道歉,接受制裁。

然而,遭呼巴掌的鄭麗君,難道如同她所表現出來的,只是個楚楚可憐、滿腹委屈的單純受害者嗎?未必!固然,沒有任何人應遭受暴力對待,包括鄭麗君在內,她確實是這起暴力事件的受害者,但,看看她第一時間對此事件的回應:「個人受辱事小,民主不容傷害。」她打出「民主牌」,將整起事件定位成「傷害民主」的暴力,將自己定位於站在民主的一方。任何單純的受害者,有誰比得過鄭麗君,揮舞著民主大旗,以其政治敏感度成功地轉移焦點,操作輿論?

進一步言,鄭麗君在「中正紀念堂轉型」的推動上,果真是民主的嗎?果真如同她所宣稱的,人民可透過共同參與、彼此對話等民主程序表達主張嗎?就讓我們一同回顧這段歷史吧。

2017年,適逢228七十週年,文化部將中正紀念堂的蔣介石公仔等「威權統治者意象鮮明」商品下架停售、涉及蔣介石崇拜的文宣品停發、蔣公紀念歌停播、展廳及藝廊與演藝廳更名。──請問,這件事情民主嗎?人民表達了不同意見與主張了嗎?如果表達了,為什麼販售公仔的廠商會跳出來開記者會,指責文化部片面決定,令廠商蒙受損失?

同樣在2017年,文化部於2月10日成立「中正紀念堂轉型推動諮詢小組」,小組由「關心轉型正義的學者專家」所組成,達成修法轉型的共識。──請問,這件事情民主嗎?這個諮詢小組的成員數目有限、代表性不足、闢室密會、會議紀錄不公開、搞黑箱作業,請問這個小組這些人的密會決議,代表人民透過民主程序所凝聚的共識嗎?

2017年12月,促轉條例通過,文化部表示要依法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豈料在2018年,轉型尚未完成,中正紀念堂慘遭民眾潑漆。針對潑漆事件,文化部和促轉會很有默契地強調社會一直有「急迫的聲音」,促轉會甚至認定「正因為台灣轉型正義的工程長期延宕」才導致類似事件發生,進而提出了解決方向:

本會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五條第一項,負有「清除威權象徵」的任務。而中正紀念堂的「威權象徵」符碼,體現在銅像、堂體、組織法之中;其中,「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正是威權象徵的法律護具,銅像、堂體、儀式、意識型態再生產,都賴此而生。本會正與文化部積極溝通合作,加強社會對話,從法律層面解構這套護具,未來更將落實在具體的園區空間處置。本會將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儘速向行政院長及社會大眾提出中正紀念堂的轉型方向,以落實「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的精神。

請問,這件事情民主嗎?為何在人民表達不同意見與主張前,促轉會已打算解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這套「法律護具」──修法或廢法──讓象徵威權的中正紀念堂走入歷史,更要「落實在具體的園區空間處置」。文化部所宣稱的人民共同參與、彼此對話的民主程序何在?人民可以反對促轉會的方向嗎?為什麼文化部和促轉會不譴責潑漆破壞銅像的暴力行為,卻頻頻緩頰?

難道,往蔣介石銅像潑漆不叫暴力,打鄭麗君的臉才叫暴力?往蔣介石銅像潑漆不叫傷害民主,打鄭麗君的臉才叫傷害民主?

潑漆事件不久後,促轉會爆發「東廠案」,副主委下台、主委下台,至今懸缺,找不到人上任。「傷害民主」的究竟是誰,不言自明。身為文化部長,鄭麗君從未對促轉會的不義,表達過任何一句抗議與譴責,還處處迴護、事事配合。請問,人民可以對這兩個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單位,提出異議嗎?人民可以對它們所提出的轉型方向,抵制不從嗎?

鄭麗君的文化部說:「任何人都不該用暴力將個人主張強加諸在他人身上,任何訴求都不能正當化暴力行為。」這段話說得真好!但,回顧上述歷史,文化部和促轉會有沒有將主張「強加諸他人身上」?他們片面決定公仔下架、組諮詢小組開秘密會議、袒護銅像潑漆者、片面策劃中正紀念堂的轉型、作為東廠搞政治鬥爭,算不算是暴力?算不算傷害民主?

暴力可惡,但裹著民主糖衣的暴力卻號稱民主因而顯露出自身的偽善,更可惡。

(本文原載於2019年1月27日本站舊址)

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文化部漠視表演藝術

打開天窗說亮話,自鄭麗君主政文化部近三年來,猶如過去的馬政府,持續漠視表演藝術。有人說,鄭麗君是內閣最好的部長,你還這樣說她壞話,更何況表演藝術界那麼多人慰留她,求她別辭官,你怎麼說她漠視表演藝術?是啊,她的確是行政院數一數二的部長,就像一堆臭狗屎中總有一兩坨不臭的,但你不能說那不是狗屎。

自鄭麗君主政後,表演藝術的欣賞人口有沒有顯著提升?沒有!為什麼沒有?漠視藝文消費政策!鄭麗君的藝文消費政策光說不練,僅止於口頭鼓勵民眾踴躍欣賞表演藝術,但對於民眾花錢購票,她提不出任何政策也拿不出任何誘因吸引民眾,使得會花錢購票的民眾就是那些,而本來就不會花錢購票的人,依然不會花錢購票。試問,在藝文市場極其有限的台灣,一旦觀眾數量始終原地踏步,那麼藝文消費如何能不低迷?在藝文消費持續低迷的環境裡,文化部長拿得出魄力翻轉現況嗎?拿不出!她能夠拿出來的只有一些不切實際的數字,宣稱表演藝術的欣賞人口持續成長,藉以美化她的文化政績。

例如,她會說國表藝三場館的表現有目共睹啊,台北兩廳院、台中歌劇院、高雄衛武營的消費人口愈來愈多,票房愈來愈好,但,事實真是如此嗎?首先,這三場館不等於全台所有藝文場館;全台藝文場館普遍而言依舊苦撐待變,杯水車薪,完全不符政府口中的亮麗數字。其次,就算國表藝三場館真如政府所宣稱那般提升了藝文欣賞人口,但在比例上更多人選擇的是外國而非本國節目,也就是「在地化」口號喊得震天價響,錢卻被「全球化」賺走了。鄭麗君說國表藝是行政法人,有獨立的藝術總監和「專業」規劃,她根本管不著。是啊,她主政以來最大問題便在於該管的不管,例如藝文消費,而不該插手的拼命插手,例如轉型正義。

除了藝文消費以外,去問問基層的表演藝術團隊,近三年來的票房是變得更好、更差或者持平?相信大部分的基層團隊會說,製作成本愈來愈高但票愈來愈難賣!換言之,基層團隊面臨著艱鉅的營運挑戰;支出墊高而收入並未提升,勢必增加團隊的營運壓力,而解決財務問題的辦法不外乎「開源節流」,既然該支付的人事費、製作費很難壓低,那麼節流的效果有限。好,再來看看開源吧,政府補助和企業贊助如果運氣夠好通通拿得到,那也只佔了收入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還是得靠票房,而如何開拓票房,除了各團各顯神通以外,最後還是得回到藝文消費的整體風氣以及對表演藝術有興趣的觀眾願不願意給國內的、在地的、基層的團隊一點點機會,付費看它們的表演。如果這些難能可貴的小眾只願意購買國外的、天團的節目卻不考慮國內的中小型團隊,那麼後者做一檔虧一檔、因虧得太多虧了太久而乾脆停止運作甚至解散,也不需要大驚小怪。鄭麗君口口聲聲培育創作人才,但她知道人才培育的搖籃就在於中小型團隊嗎?她上任以來從未重視他們的心聲!她從不知道這問題有多嚴重!

一個漠視藝文消費、漠視基層藝文創作者的部長,能說是重視表演藝術嗎?當然不能!那些吹捧她、謬讚她、慰留她、因慰留成功而喜不自勝的表演藝術圈內人,若將其視為既得利益者,便不難明瞭了。

2019年2月25日 星期一

部長撒錢便救得了蘭陽戲劇團?

國內唯一的公立歌仔戲團──蘭陽戲劇團日前因預算遭宜蘭縣議會全數刪除而面臨存續危機,文化部長鄭麗君見狀急撒400萬,希望劇團能永續發展。

面對蘭陽戲劇團的預算遭刪,藝文界看法不一。有人贊成,認為地方政府不需要養劇團,劇團應設法自籌經費,減少對於政府預算的依賴;有人反對,認為蘭陽有其歷史意義,在歌仔戲的傳承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有別於一般的民間劇團。也有人抨擊這個公立劇團根本不應成立,但游錫堃縣長當初執迷不悟,如今成了燙手山芋;也有人主張劇團應先整頓、改革,才能脫胎換骨,做到真正的永續。

既然各界對於宜蘭縣政府養個公立劇團有如此分歧的看法,文化部為何不能廣納意見後再做決定,反而急著撒錢,定調蘭陽戲劇團必須存在且最好永續發展?

看似幫忙劇團的文化部其實愛之適足以害之。蘭陽戲劇團每年為了預算,每年都在和宜蘭縣議會爭;蘭陽戲劇團每年爭到的預算,一年比一年少;蘭陽戲劇團需要轉型的聲浪,一年比一年大。作為「歌仔戲故鄉」的宜蘭境內,不只蘭陽在做歌仔戲,還有更多的民間劇團也同樣辛勤地搬演劇目、傳承文化。如果文化部真有心幫蘭陽的忙,應召集產官學界立場不同的代表,聚焦於「蘭陽戲劇團」這個議題,彼此大鳴大放地交換意見,聽取支持和反對的聲音繼而尋求共識,讓宜蘭歌仔戲的發展環境變得更好,體質變得更健全。

可惜,文化部急著「消音」、急著「滅火」,採取了最便宜行事的作法:撒錢,而錢一旦撒下去,大家都閉嘴了。畢竟部長出手了,再講下去也顯得多餘。果然,宜蘭縣政府立刻表態要「追加預算」,突顯自己也很「重視歌仔戲」。問題在於這種炒短線的手法,無助於劇團的進步與議題的深化,而等到來年編預算審預算時,劇團又會被檢討,預算遭刪的戲碼又會再度上演。任何有遠見的人皆知,這對蘭陽戲劇團未必是好事。

文化部給蘭陽戲劇團的400萬之中,前瞻計畫佔200萬,而另外的200萬,根據官方說帖:「鄭部長並已指示文化部所屬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加強運用文化部在宜蘭的傳藝園區做為展演平台,支持劇團今年度演出200萬元的經費」。原來只要部長一句「指示」,劇團200萬的演出費就此到手。放眼全國歌仔戲大大小小團隊,幾團能夠?為了支持歌仔戲,就先不檢討部長「由上而下」的程序以及架空傳藝中心權力的實質爭議了吧。不過,以後哪個人再說「國立」單位獨立運作而不受政府高層指示,就去掌哪個人的嘴!

不僅如此,文化部連後續經費也想到了:「請宜蘭縣文化局後續可再為劇團申請文化部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計畫、文化體驗教育計畫等補助,充實經費,並讓劇團成為藝文場館營運的重要軟實力,使藝術持續傳演向下扎根,傳承歌仔戲文化。」

的確,歌仔戲非傳承不可,也必須「持續傳演向下扎根」。但,要申請補助「充實經費」的何止一個公立劇團,文化部看得到蘭陽以外的其他劇團嗎?看得到其他劇團也是「重要軟實力」嗎?

2019年2月24日 星期日

部長撒錢便救得了蘭陽戲劇團?

國內唯一的公立歌仔戲團──蘭陽戲劇團日前因預算遭宜蘭縣議會全數刪除而面臨存續危機,文化部長鄭麗君見狀急撒400萬,希望劇團能永續發展。

面對蘭陽戲劇團的預算遭刪,藝文界看法不一。有人贊成,認為地方政府不需要養劇團,劇團應設法自籌經費,減少對於政府預算的依賴;有人反對,認為蘭陽有其歷史意義,在歌仔戲的傳承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有別於一般的民間劇團。也有人抨擊這個公立劇團根本不應成立,但游錫堃縣長當初執迷不悟,如今成了燙手山芋;也有人主張劇團應先整頓、改革,才能脫胎換骨,做到真正的永續。

既然各界對於宜蘭縣政府養個公立劇團有如此分歧的看法,文化部為何不能廣納意見後再做決定,反而急著撒錢,定調蘭陽戲劇團必須存在且最好永續發展?

看似幫忙劇團的文化部其實愛之適足以害之。蘭陽戲劇團每年為了預算,每年都在和宜蘭縣議會爭;蘭陽戲劇團每年爭到的預算,一年比一年少;蘭陽戲劇團需要轉型的聲浪,一年比一年大。作為「歌仔戲故鄉」的宜蘭境內,不只蘭陽在做歌仔戲,還有更多的民間劇團也同樣辛勤地搬演劇目、傳承文化。如果文化部真有心幫蘭陽的忙,應召集產官學界立場不同的代表,聚焦於「蘭陽戲劇團」這個議題,彼此大鳴大放地交換意見,聽取支持和反對的聲音繼而尋求共識,讓宜蘭歌仔戲的發展環境變得更好,體質變得更健全。

可惜,文化部急著「消音」、急著「滅火」,採取了最便宜行事的作法:撒錢,而錢一旦撒下去,大家都閉嘴了。畢竟部長出手了,再講下去也顯得多餘。果然,宜蘭縣政府立刻表態要「追加預算」,突顯自己也很「重視歌仔戲」。問題在於這種炒短線的手法,無助於劇團的進步與議題的深化,而等到來年編預算審預算時,劇團又會被檢討,預算遭刪的戲碼又會再度上演。任何有遠見的人皆知,這對蘭陽戲劇團未必是好事。

文化部給蘭陽戲劇團的400萬之中,前瞻計畫佔200萬,而另外的200萬,根據官方說帖:「鄭部長並已指示文化部所屬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加強運用文化部在宜蘭的傳藝園區做為展演平台,支持劇團今年度演出200萬元的經費」。原來只要部長一句「指示」,劇團200萬的演出費就此到手。放眼全國歌仔戲大大小小團隊,幾團能夠?為了支持歌仔戲,就先不檢討部長「由上而下」的程序以及架空傳藝中心權力的實質爭議了吧。不過,以後哪個人再說「國立」單位獨立運作而不受政府高層指示,就去掌哪個人的嘴!

不僅如此,文化部連後續經費也想到了:「請宜蘭縣文化局後續可再為劇團申請文化部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計畫、文化體驗教育計畫等補助,充實經費,並讓劇團成為藝文場館營運的重要軟實力,使藝術持續傳演向下扎根,傳承歌仔戲文化。」

的確,歌仔戲非傳承不可,也必須「持續傳演向下扎根」。但,要申請補助「充實經費」的何止一個公立劇團,文化部看得到蘭陽以外的其他劇團嗎?看得到其他劇團也是「重要軟實力」嗎?

2019年1月13日 星期日

文化政策:鄭麗君總算下台!(才怪!)

作者按語:本文刊出後短短一日之內,本已兩度請辭的鄭麗君確定留任,繼續主掌文化部,顯見鄭麗君日前「為敗選負責」、「重回民間」云云純屬惺惺作態、欺騙人民。官員總辭變留任的大戲落幕之後,本文依舊刊登且一字不改,僅在原標題後補上「(才怪!)」,為文化政客的醜陋嘴臉和官場現形,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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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鄭麗君向閣揆蘇貞昌請辭終於獲准,終於讓盤踞於文化部兩年七個月的鄭麗君下台,終結她的亂政時代。

文化部長本應具有超黨派的高度,但鄭麗君沒有。她任內的每一天,沒有一天不是民進黨員,沒有一天不為民進黨的文化政策賣命。民進黨要轉型正義,鄭麗君乖乖配合推動;民進黨要轉型中正紀念堂,鄭麗君便下令中正紀念堂的公仔下架;民進黨插手公廣集團人事,鄭麗君眼睜睜看著它被綠化;民進黨通過促轉法成立促轉會,鄭麗君便聯手促轉會,不問是非黑白的與它合作;最可恥的是,當促轉會「東廠案」爆發後,鄭麗君不但沒有一聲譴責還繼續和它密切合作。歷屆文化部長,沒有一任像鄭麗君那樣從北到南的力挺單一政黨候選人,而那些候選人所代表的政黨,叫做民進黨。一個本應中立而黨派色彩愈淡愈好的文化部長,在鄭麗君身上看不到;一個至少得在表面上維持中立的文化部長,對鄭麗君而言,做不到。

文化部長本應勇於解決問題。前朝所遺留的文化資源分配不公,換鄭麗君上台之後,沉痾依舊;文化資源依然壟斷於特定機關與個人,但普遍的、多數的中小型劇團、樂團、舞團、影音工作室、文史團隊等基層工作者所面臨的大環境,依舊艱困。上台兩年七個月的鄭麗君喊了兩年七個月的「藝文消費」,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去問問基層創作者──不是那些個有頭有臉的大團、天團、大公司、影視名人、文化大老──這兩年七個月以來的票房,是變得更好賣,還是不好賣?這兩年七個月以來的創作環境,是變得更好還是更壞?就以文化部成天誇口所重視的電影和電視而言,電影製作環境變好了嗎?電視劇的創作環境變好了嗎?鄭麗君美化政績說自己增加了文化預算,但只有少數的特定的機關和個人有感,廣大基層創作者所面對的場館、人才、成本、票房、補助等問題,並沒有隨著鄭麗君的兩年七個月而有所改善;劇場依然低迷,國片依然小眾,台劇不敵境外戲,文創園區依然是個琳瑯滿目的大賣場。

文化部長本應守護台灣的自由、民主、多元價值,但鄭麗君任內,出手干預出版自由,要求送審「涉中」書籍;出面干預言論自由,要求送審「涉中」節目。民主方面,鄭麗君口口聲聲文化政策「由下而上」,卻不敵民進黨強推的前瞻計畫,搞黑箱編預算,從上而下編出華而不實的數百億「文化建設」,再用一些粗製濫造的書面報告來合理化一切;鄭麗君從未廣納民意,也不與文化界代表人士討論前瞻預算的編列與運用;針對前瞻有不同想法的多元聲音她充耳不聞,僅聽任她的民進黨在行政院搞出八年八千八百億,在立法院憑藉多數強勢闖關。鄭麗君的兩年七個月,以「多元」之名行「一元」之實,而代表一元的正是民進黨。台灣的自由、民主、多元價值,在鄭麗君主政下,不斷地被啃食、被賤踏。鄭麗君念茲在茲的不是全民,而是全民進黨。想想看,如果她認為「促進轉型正義」非做不可,那麼為何從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民進黨敗選至今,便再也沒有動靜?為何「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懸而未決,到目前為止尚在協調?因此,別再說這裡頭沒有政治考量了,別再說文化部長不受政治力左右了,別再說鄭麗君不為民進黨著想了。

一個不具中立高度、不解決問題、不捍衛台灣真價值的文化部長,早該下台了!拖到2019年初、拖到接任的閣揆上台才滾蛋,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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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語:本文刊出後短短一日之內,本已兩度請辭的鄭麗君確定留任,繼續主掌文化部,顯見鄭麗君日前「為敗選負責」、「重回民間」云云純屬惺惺作態、欺騙人民。官員總辭變留任的大戲落幕之後,本文依舊刊登且一字不改,僅在原標題後補上「(才怪!)」,為文化政客的醜陋嘴臉和官場現形,作證。

2018年12月30日 星期日

2018十大文化新聞

1. 「藝文消費」疲軟不振,毫無作為。
鄭麗君主政文化部兩年多來始終拿不出具體的藝文消費政策,對於桃園市長鄭文燦忘情喊出「文化屬於大家,不應收費」一席引發藝文界撻伐的話,沒有任何回應與譴責。中央地方,雙鄭聯手打臉藝文消費,令人髮指。

2. 文化部干預新聞自由,創下惡例。
正值文化部力推「公共媒體法」並訴求媒體公共化與獨立性的同時,一家電視台於今年四月二十日接到文化部的關切電話,要求該台「涉中」節目在播出前須先送審。消息一出各界譁然,蔡政府一面高喊「黨政軍退出媒體」一面卻將髒手伸進媒體,干預新聞自由。

3. 「華視案」爆發,爭議不斷。
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粗暴地撤換華視總經理郭建宏,引發程序與實質爭議,更突顯了董事會運作已被黨派利益綁架,傷害公廣的獨立性與社會性,但文化部縱容陳郁秀隻手遮天,令媒體離「公共化」的目標愈來愈遠,實難辭其咎。

4. 文化部箝制出版自由,大開民主倒車。
文化部要求凡中國大陸授權出版品須送審,搬出過時的「大陸許可辦法」下令出版社送審陸書否則祭出行政處分,引發出版社強烈反彈。此舉反映文化部罔顧憲法所賦予的出版自由,更以政治意識型態凌駕民間的出版事業。

5. 文化部配合「東廠」,破壞轉型正義。
今年促轉會成立,與文化部聯手推動轉型正義,豈料爆發了「東廠案」,副主委、主委先後下台,促轉會公信淪喪,名存實亡,但文化部長鄭麗君非但不與它終止合作,還處處遷就配合,破壞轉型正義真精神的同時更作賤文化部。

6. 文化部長替單一政黨候選人站台,創下首例。
自文化部成立以來,首次出現部長替單一政黨也是同屬一黨的候選人站台,對象包括姚文智、蘇貞昌、魏明谷、陳其邁,嚴重破壞文化部長應有的高度與中立。附帶一提,以上候選人於今年九合一大選十一月二十四日,全數落選。

7. 衛武營盛大開幕,但「蚊子館」疑慮難消。
耗時10餘年、斥資107.5億的高雄衛武營於今年十月啟用,但,南部在地消費癱軟無力、南部在地創作欲振乏力,二者相乘與惡性循環之下,衛武營儼然是豪華的蚊子館。政府沒說出的真相是自衛武營啟用的一刻,便是全台灣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的滅蚊大作戰開始。

8. 文化部預算增加卻充斥假象。
以表演藝術為例,文化部以為支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便等於支持表演藝術,便將資源集中於國表藝,任憑其他表演場館、表演人才以及從事表演藝術活動與節目製作的劇團、樂團、舞團,自生自滅。此外,文化部號稱爭取逾141億啟動歷來最大規模「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但投資項目卻是少數的「金雞母」,藉以美化政績。

9. 故宮自陳其南上任以來,爭議不斷。
除了「故宮台灣化」,還包括北院閉館三年、北物南遷、南院積弱不振、「新故宮」計畫空洞不實,突顯了陳其南的故宮治理混亂無章,以及蔡政府針對肩負著台灣文化與觀光重任的故宮,毫無願景與作為。

10. 監察院糾正文化部旗艦計畫案。
今年三月十六日,監察院公布了「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糾正案。從這個橫跨馬、蔡兩朝且由文化部主導的旗艦計畫可看出政府砸錢卻無力振興電視產業。第一,它推動數年卻淪為口號;第二,「文化入超」現象不減反增;第三,它並未解決「產學失衡」的沉痾。

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文化政策:文化部應鬆綁陸片配額

在冗長無趣、乏善可陳的第55屆金馬獎頒獎典禮中出現了一段插曲,主持人陶晶瑩站在評審團旁邊,表示除了評審和她自己以外,台灣觀眾沒機會欣賞所有入圍金馬獎的電影,接著她向坐在第一排的文化部長請託,希望部長在這方面多努力。

今年入圍金馬獎的陸片很多,卻未必有機會在台灣上映。文化部規定,陸片在台發行映演播送的數量,一年十部;超過十部,抽籤決定。不抽籤可以,電影必須獲得國際四大影展(坎城、柏林、威尼斯、奧斯卡)競賽獎項或者金馬獎最佳影片和導演獎,否則沒有資格。換言之,今年金馬獎最佳影片《大象席地而坐》、最佳導演張藝謀的《影》,可望排定檔期順利進入台灣的電影院,但,表現同樣亮眼而榮獲新導演、男主角、原創劇本獎的《我不是藥神》,卻被擋在電影院大門之外,上映遙遙無期。換言之,別說是入圍了,陸片就算得了金馬獎,依然無緣台灣。

在「中國威脅」的保守思維下,陸片配額其來有自。怕對岸進片數量太多,影響我國電影業者的生存發展;怕對岸進片質量太差,我們會被統戰。或許吧,但我們可曾想過,長久以來,影響台灣電影產業生存發展的不是陸片,而是美片。以2017年為例,在台上映的六百餘部電影中,美片最多;票房上,美片佔了台灣全年總票房的四分之三以上;前二十名最賣座電影中,除了印度《我和我的冠軍女兒》與泰國《模犯生》以外,其他18部都是美片,而第一名的《玩命關頭8》賣了6億5千萬,比一整年在台灣上映的109部日本電影加總的票房還高。換言之,美片在台灣,不論數量上票房上,一枝獨秀。面對巨大強勢、獨領風騷的美片,我們從未對它採取配額,我們樂於美片大軍壓境、樂於觀賞那些其實拍得並不怎樣的美片、樂於接受美片說故事的方式,而看多了也看久了,我們不知不覺的被洗腦,覺得美片精采而娛樂性高,其他國家拍的電影好悶。

學南韓針對美片配額,台灣做不到。台灣無法對美國說不。要求文化部一視同仁地對待美片和陸片,太不切實際了,但,對陸片稍微開放些、寬鬆些,卻是可行也勢在必行的方向。作法是:第一,凡獲得金馬任一獎項的陸片(不限最佳影片與導演獎),都能來台上映;第二,凡入圍金馬任一獎項的陸片(不限得獎),都能來台上映。

既然金馬獎被譽為華人奧斯卡,歷經選片、入圍、頒獎等嚴謹流程又有複審、決審委員的重重把關,難道文化部還擔心入選名單上的陸片會統戰台灣、洗腦民眾?也太小看評審和觀眾了吧。文化部何不循著陶晶瑩的話,順勢而為,別再死抱著那些個遲早會過時的法令了。

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文化政策:形同虛設的文化會報

「文化會報」是蔡英文總統的文化政策之一。她主張召開行政院文化會報,審議各部會文化相關施政與經費,同時重視「文化影響評估」。2016年7月,「行政院文化會報設置要點」訂定,依十項要點設置文化會報,藉由跨部會的會議來協調文化施政,但,目前總共開過三次會的文化會報,不論從程序上實質上,皆形同虛設,毫無意義。

首先,根據「設置要點」第四:「本會報以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但自2016年7月至今,三次文化會報的召開時間先後為2016年9月7日、2017年8月28日、2018年9月3日,換言之,會議間隔不但超過六個月,有的甚至超過十二個月,完全背棄「原則」於不顧。行政院懶得開就算了,但第三點:「專家學者或民間代表四人至六人」,實際上卻少於四人;官方名單上的「民間委員」包括國藝會董事長林曼麗、雲科大學者林崇熙、電影導演魏德聖、戲曲學者鄭榮興。然而,國藝會的主管機關是文化部,以文化部為主管機關的國藝會董事長林曼麗顯然不是「民間委員」卻被行政院草率地列入,將這個不怎麼「民間」的「委員」給算在內,濫竽充數。

本站於兩年前行政院第一次召開文化會報時便曾點出「民間委員」的數量與代表性皆有所不足。當時的民間委員除了林崇熙和魏德聖,還有林曼麗和陳其南,看似符合「四人」之規定,但實際上後二者是扁朝官員,色彩鮮明,「民間性」薄弱得很;果不其然,林曼麗後來當上國藝會董事長,陳其南接任故宮博物院院長,繼扁朝之後再續蔡朝,證實了自己過去在文化會報上「民間性」的虛假,只是被行政院找來虛應故事,欺騙民眾罷了。可見,行政院除了懶得開會,也懶得將「民間委員」找齊找好,淨找些同溫層的來相互取暖。

程序上一蹋糊塗、任用親信權充「民間」來魚目混珠也就算了。三年開了三次的跨部會議實質上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看看魏德聖2016年怎麼說:「影視產業目前最大的觀眾群還是在臺灣,應先創造臺灣觀眾,讓臺灣人愛看臺灣電影,才有可能打進國際市場。」再看看魏德聖2018年怎麼說:「目前業界遇到的最大困境,亦即如何創造觀眾?只要觀眾被創造出來,科技也好、投資也好,就會自然成形。但創造觀眾是個很籠統的說法,希望能幫忙想個方法,刺激觀眾把看電影變成習慣。」魏導說了多年的「臺灣觀眾」,說破了嘴,希望蔡政府「幫忙想個方法」擴大電影的觀賞群眾,但文化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文化部想不出方法,倒是一旁的民間委員林崇熙接腔了:「如何創造觀眾?有沒有可能從參與藝文活動可以抵稅,或列入扣除額,提升參與意願。扣抵金額不大,但只要可以抵稅,大家都願意去做。另外公務人員的國民旅遊卡,如果開放參與藝文活動可以折抵,如電影、傳統藝術、博物館或劇場等,又可以扣合美感教育扎根,對於國片、傳統藝術等領域創造觀眾應有所助益。」觀眾參與藝文活動抵稅,不正是藝文界呼籲了N年的老調重彈?文化會報上,文化部長鄭麗君就在現場,財政部代表也在現場,為何不當場認真地交換意見,給個明確的方向?沒有!這場美其名為跨部會的文化會報,避開真正解決問題的關鍵,寧願花時間說空話唱高調,把時間給混過去!

最後,蔡政府邁入第三年的三次文化會報,各部會首長的出席情況愈來愈糟,代理出席的人愈來愈多。跨部會的文化會報變成了跨部會的不重視,官員只在會中表示研議、研議、再研議,等過了一年再聚首,問題依舊。這便是口口聲聲說「部部是文化部」的蔡政府!這便是蔡政府形同虛設的文化會報!

2018年10月7日 星期日

文化政策:促轉會非改組不可

促轉會主委黃煌雄請辭下台。當初,他上了蔡英文的當,答應主持民進黨的黑機關,如今在張天欽事件和東廠風暴之後終於幹不下去黯然下台,希望藉以「解開朝野不必要的政治僵持」。然而,朝野政治僵持的罪魁禍首是促轉會,如果促轉會只讓主委下台卻不換血、不改組,僵持依舊難解。

黃煌雄請辭起因於「912事件」及後續的政治效應。9月12日,媒體報導指出副主委張天欽8月24日在會議中點名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就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消息一出各界譁然,繼之以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坦承爆料,最後張天欽等4人請辭獲准。在媒體批露的九天後,促轉會開記者會公布調查報告,直指「相關人員在理念、態度及動機上,均與本會所欲推動的轉型正義價值相違,也顯見包括張前副主委在內的部分人員對轉型正義認識不夠全面與深入,在執行職務時的態度也必須嚴肅檢討。」

一個由民選總統蔡英文寄予厚望、行政院長賴清德強力背書的促轉會,竟出現了在理念、態度、動機上違背轉型正義價值的成員,而被統治者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轉型正義,竟交給了一名對其認識不夠全面與深入的副主委,難怪賴清德不得不出面向社會道歉。但,行政院長若真的虛心檢討,不應僅止於口頭道歉,更要拿出具體辦法改革促轉會的現行運作,檢討包括楊翠在內的現任委員,是否真能推動轉型正義?

「912」事件應正名為「824」事件。正是824這天,張天欽開了那場會議。換言之,開完會19天之後,它才被媒體披露;開完會28天之後,促轉會的內部調查報告才出爐。如果沒有那個良心未泯的副研究員吳佩蓉,它會攤在陽光下嗎?不會!它會瞞過社會、瞞混過關,瞞著所有關心轉型正義的人去做些見不得人的勾當。主委說824會議他不知情,其他委員說824會議他們沒參與,一切起於副主委張天欽個人的口頭召集、屬於非正式會議、沒留下會議記錄。原來,副主委不顧程序正義、違法亂紀到這種地步!原來,促轉會主委對於內部成員,連基本的規範與約束都沒有!原來,促轉會委員們對於彼此如何濫權及非法運用內部資源,不知道!原來,促轉會能縱容個別成員開「非正式會議」而不留任何會議記錄!原來,促轉會在824事發後近一個月才提出調查報告,把責任推到部分成員頭上,不但不檢討自身的失能,還辯稱不會因一人成為東廠!除了揭弊的吳佩蓉走人、主委黃煌雄下台,現任成員難道不需要換人,促轉會不需要換血嗎?一群正義感不夠的人、道德勇氣不足的人、事前蒙昧無知而事後推卸責任的人,憑什麼推動轉型正義?

可惡的還有文化部長鄭麗君。關於中正紀念堂如何轉型,鄭麗君表示要尊重促轉會,同它交換意見,年底前提初步構想。鄭麗君不愧為民進黨從政黨員,對於促轉會這個黑機關、這隻黑手、這座東廠,沒有任何譴責與疑慮,寧可棄守文化部長應有的高度,也要繼續和它合作,聯手糟蹋轉型正義。鄭麗君相信張天欽只是壞了一鍋粥的一顆老鼠屎,整起事件僅是部分人員的過錯,和全體無關。問題是如今的促轉會,副主委走了,主委走了,它的爭議未解、公信淪喪,它的腐敗墮落需要清掃,它才是當前最應被轉型的對象,鄭麗君卻不顧一切地尊重它、配合它,不僅毫無正當性,更作賤文化部。

籲請鄭麗君在促轉會大幅換血、全面改組之前,停止與它商議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工作;同時呼籲賴清德拿出魄力徹底檢討促轉會,僅僅讓主委下台是沒用的,轉型正義不能交給不義之人,更不能交給不義而淪為統治者東廠的黑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