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3日 星期日

文化建言:關於劇本創作環境

前天,我在我的劇本部落格(http://litechou.blogspot.com/)寫了一篇〈劇本創作環境論〉,並寄至文建會主委信箱,目前正在等待回應。

這篇文章的出發點很簡單,那就是我認為目前的劇本創作環境並「不好」(原諒我的用字粗糙)而且已經「不好」很長一段時間了。除非編劇已經加入某個劇組而且知道自己寫的東西會被演出來,不然一般而言,對於一位想好好寫劇本而且也寫出劇本來的創作者,其發表的管道是非常有限的,多半是拿去投官方主辦的劇本獎。投稿的結果不外乎兩種,沒得獎者只好摸摸鼻子,回去再加油;得獎者固然值得高興,劇本也會被印成書,但也僅止於此,這種書不會有多少人看,更何況劇本不應只被印成書,更應該鼓勵劇本能夠上演,讓更多人看見。

我認為文建會責無旁貸,而且明年此時,當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以後,我實在想不出行政院除了文化部以外,還有哪一部會更有資格做這件事。我提出的第一點,便是希望文建會或文化部主動規劃並整合國內的劇本資源。劇本的種類,除了舞台劇,也包括電視和電影;劇本的創作時間,有過去也有現在;劇本創作者的身份,除了是中華民國國民,也可以包括日據時期甚至更早的台籍創作者。目前,雖然已有部分的資源彙整了起來,但是不夠。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在華人世界中深具台灣特色的「劇本網」,而這個「劇本網」所代表的,不只是一個內容豐富的劇本資料庫,更代表著台灣在戲劇與劇場中所擁有的獨特觀點與無窮的創意。

雖然劇本不一定每一個都有機會上演(其實沒能上演的劇本總是比能夠上演的劇本多的多),但我認為站在官方的角度,應該去鼓勵優秀的劇本能夠有上演的機會。文建會所屬國立台灣文學館,從2007年起,每一年都有舞台劇的劇本徵選,目前為止已經選出5齣得獎作品及22齣入圍作品(參見附錄)。請問27個劇本,我們讀過多少?劇本上演的有幾齣?上演的那幾齣中我們看過多少?劇本準備搬演的時候官方有沒有鼓勵,如何鼓勵?你會發現,政府為優秀的劇本做得實在不夠。如果劇本的徵獎活動還要繼續往下辦,那麼27總有一天會變成72,72總有一天會變成720。我們非要等到那個時候,才來恍然大悟,才來後悔事情做得太晚嗎?

基於這樣的心情,我才提出了關於「劇本創作環境」的文化建言。

附錄:台灣文學獎歷屆得獎及入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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