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英九執政三年的文化成績單〉中,我批評馬政府獨厚文化創意產業。例如在馬英九的政見中,說是要行政院成立「文化諮議小組」,但時至今日,行政院僅有「文創產業推動小組」,很明顯是獨厚文化創意產業;馬英九的政見還說,他要召開年度「總統文化論壇」,但時至今日由他親自主持的,僅有2009年的「文創圓桌論壇」;捨文化而就文創,是明顯獨厚文創的另一例子。朋友私下問我,鼓勵文創難道不等於重視文化嗎?是,誰能說不是呢?文創這面大旗太漂亮了,誰敢說打著文創大旗的人不重視文化呢?然而,我必須提醒主政者和所有關心文化的公民:文化≠文創。
最近因為廖姓朋友的引介,我有機會閱讀一本名為《兒童哲學》的月刊。這本月刊很特別,會教你兒童如何思考,或者是如何擁有大人所失去的思考能力。例如,兒童會將「鐵軌」說成是「火車條」、蘆葦說成是「蜜蜂草」,藉由單純的感受與自由的聯想來為事物命名,而有時候,這些命名的貼切程度並不下於事物的既定名稱;再如,兒童會盯著一部繪本看很久,仔細地玩味,而不像大人看夏卡爾,專心看畫的時間比不上聽導覽、看說明、想獲得某種合理解釋畫作的時間。這本小書每月固定出刊,在有限的零售點販售,低調地將心血結晶展現給讀者,默默地提供這個社會不同的視野;它就是這樣一本簡約而輕巧的刊物,沒有龐大的市場與資金,更沒有異業結盟也不搞跨界合作,它和文化創意產業無關,但與文化有關。
上個月,有一位李姓友人約我去參加「小客廳」活動。「小客廳」每月固定舉辦,每次會請來一名主講者進行分享。五月份的主題是「領養家庭」,主講人分享她如何使外國人順利地領養台灣兒童,又如何使台灣的孩子適應國外的新家,在她的引領下,我認識了許多動人的領養故事以及那些未曾受到關注的社會角落,深受感動。據李姓友人說,「小客廳」的精神在於分享,當初她便是基於這樣小小的念頭,所以計畫每次邀一名主講人來分享而同時歡迎各方的朋友來參與,於是,「小客廳」就這樣子辦起來也辦下去了。我相信,台灣有很多人都像我的李姓朋友,熱誠、坦率、有想法就去執行、沒場地就去租場地,只為了成就一個發自內心的善念與想法。各界朋友齊聚於「小客廳」一起分享些什麼,與文化創意產業無關,但與文化有關。
過去的三個月每到月底時,我會在「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所舉辦的「被壓迫者劇場工作坊」擔任現場記錄。「被壓迫者劇場工作坊」這幾個字聽起來好像很沈重,其實工作坊中傳出最多的聲音,便是學員的笑聲。這些學員來自於不同的背景,包括社工、老師、手藝師、單親父親、演員、學生、工會領導人、心理諮商師、社區工作者等,他們希望從工作坊的講師身上學到許多劇場的實務與技巧,然後運用於他們的工作中,使他們以及他們所服務的對象變得更好。而講師們或來自於新加坡,或來自於巴西,或來自於英國,有人曾執導過工廠的外籍女工演一齣戲,有人曾在戰爭頻仍的蘇丹工作,有人的工作對象是無家可歸的遊民,這些講師將自身的經驗帶到台灣,也將自身的文化帶來台灣,而這與文化創意產業無關,但與文化有關,而且不但是文化交流,還是國際的文化交流。
你的手可能曾經翻閱過一本好書,你的腳可能曾經踏入一場分享的聚會,你的身體可能曾經投入於某次難忘的工作坊中,但也可能你皆不曾經,但心嚮往之。是的,這些曾經以及你所嚮往的,不是文化創意產業,而是文化。如果我們(無論是政策制定者還是一般老百姓)只看文創而不見文化,那我們失去的會比得到的,多得多;相反地,文化就算「創意」不起來,就算「產業」不起來,你依然能翻翻書、依然能與他人分享、依然能使自己有所投入與參與,來拓展你的經驗、豐富你的生活,而這,就是文化的魅力。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文化≠文化創意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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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回覆刪除建議您別用不等於的符號
「...而這與文化創意產業無關,但與文化有關...」
您這句話說明了並不是所有的文化行為等於文化創意產業
可是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就是建立在您說的「文化」和「創意」、「產業」中
但您用了不等於的符號會讓人以為這兩者不相容
我認為其實您不用太怪罪馬政府獨厚文化創意產業
您只能說他獨厚「產業」,說他愛賺錢
但這個產業要成立勢必要加上「文化」和「創意」,
不可能漠視文創去成立一個文化創意產業
所以給馬政府一點時間吧
版主回覆:(2011-06-09 09:30:53)
我相信看這篇文章的朋友,一定會知道我想強調的就是您所說的這句話:"並不是所有的文化行為等於文化創意產業"。所以,我想大家應該很清楚,這個不等於符號,就是這樣的意思,並不是意味著兩者不相容。再者,正是由於很多人都以為兩者是等同的,所以才以為設了文創小組,就等於成立了文化小組;舉辦了文創圓桌論壇,就等於開啟了文化論壇。我希望能就此提醒大家。
謝謝你的留言,Leo。你使我看到了寫文章的用字遣詞,歡迎你常來逛一逛。
我倒是沒有想過文化=文創,將兩者對等來看。
回覆刪除對我來說,文化=生活。
不過可以很明顯的看出政府常假文創之名辦許多活動,
但都未能切實的帶給民眾文化方面的體會或是教育意涵,
反倒是常給人流於形式及口號的印象。
我心中出現的例子是"XXX美食節",
全台各地都有美食節,
但鮮少能有教育寓意且帶出這項美食給當地文化的影響,
常是擺擺特產、廣設小吃攤,活動就結束了,
難以在民眾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不知我是否有離題且言不及義:P
對於文創這詞,涉略的很廣泛。
期望所有政府及企業能真的將文化帶入經營理念之中,
並創造出有作為的產業,
並非使文創淪為形象包裝。
我倒是沒有想過文化=文創,將兩者對等來看。
回覆刪除對我來說,文化=生活。
不過可以很明顯的看出政府常假文創之名辦許多活動,
但都未能切實的帶給民眾文化方面的體會或是教育意涵,
反倒是常給人流於形式及口號的印象。
我心中出現的例子是"XXX美食節",
全台各地都有美食節,
但鮮少能有教育寓意且帶出這項美食給當地文化的影響,
常是擺擺特產、廣設小吃攤,活動就結束了,
難以在民眾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不知我是否有離題且言不及義:P
對於文創這詞,涉略的很廣泛。
期望所有政府及企業能真的將文化帶入經營理念之中,
並創造出有作為的產業,
並非使文創淪為形象包裝。
版主回覆:(2011-06-21 16:58:48)
pei, 謝謝你的留言,使我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