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文化部與獨立書店

「台灣獨立書店文化協會」近日成立,成員包括唐山書店、東海書苑、水木書苑、洪雅書房、小小書店、有河book、凱風卡瑪兒童書店、自己的書房、註書店等九家書店,希望能搭建平台、串聯力量、互相協助,聯合起來發揮「獨立精神」。雖然它們在經營上不敵大型連鎖及網路書店,但看見它們的結盟與持續的熱情,很難不令愛書人精神為之一振,同時,也很難不去設身處地的站在它們的立場,體會它們身處的艱困環境,以及思索文化部在相關政策上的所作所為。

政策工具:文學閱讀推廣

去年十月,文化部將「文學閱讀及影音藝術推廣補助作業要點」修正為「文學閱讀推廣作業要點」,其中明定的補助對象,「以國內合法立案經營文化藝術之出版事業、藝文團體、基金會及實體書籍零售業為限」,而首次出現的「實體書籍零售業」,更被許多人視為是文化部對於獨立書店的「看重」。

原有的補助項目也有所增加。除了文學寫作班、文學營、文學獎、文學研討、文學交流以外,新的作業要點更多出四項,而每個補助項目最高可達總經費的百分之四十九:

1. 讀書會導讀、說故事等相關人才之培育。
2. 以閱讀為主之演講、座談、研討會或相關推廣活動。
3. 以在地、新進作家及各類文學獎或出版獎作品為主之發表、展售等相關推廣計畫。
4. 實體書籍零售業從事國際交流、主題行銷活動、建立共同銷售平台等相關計畫。

這四個新增項目或多或少影響著獨立書店的未來方向與營運計畫,因此,若說文化部在獨立書店的政策推動上完全沒做事,似有欠公允,何況在今年二月,文化部又修正了第六點,針對那些已經獲得第一次補助卻未核銷結案的申請者,原本的規定是不能再申請第二次,現在則變成「有條件的同意」。換言之,根據新修正的作業要點,在補助的申請程序上,有了更彈性、也更進步的措施。

不可能的任務:圖書統一定價

然而,文化部端出的「文學閱讀推廣」,並不保證獨立書店從此走得下去。獨立書店目前經營的最大困境在於議價;進貨成本高於大量進貨的連鎖書店,故在折扣戰中總是打敗仗。價格壓不下來,消費者自然轉向,競爭力也因而下滑,這是自由市場經濟的硬道理。因此,多數獨立書店經營者期待公權力介入,建立圖書統一價格制度。

對此,「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回應是:

「公平交易法」之立法精神為自由公平的交易原則,目前大家所提出的圖書定價指的是價格管控機制,依據現行「公平交易法」的規定為「限定轉售價格」,係屬違法。但依照國際趨勢,各國傾向採取彈性作法,只要符合合理原則及正當理由都可以採取個案性排除,目前公平交易委員會刻正進行修法中,惟較難針對整個產業(如圖書出版業)全面排除。

對此,龍部長的回應是:

依據現行「公平交易法」的規定,企圖推動圖書統一定價是當然違法的,但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所述,刻正進行修法的版本可能保留統一價格彈性。若企圖學習法國經驗訂立特別法,文化部需進行一連串的公聽會及分析的過程,也要考量消費者的反彈聲浪。

對此,文化部的回應是:

關於圖書統一定價制,因牽涉範圍大,影響者眾,將俟「公平交易法」彈性原則修法完成後,再研議圖書統一定價之可能性。

上述的說法,來自去年七月的「文化國是論壇」,如今八個月過去,「統一定價」依然沒下文。從政府的角度,由於它是違法的,因此如果要做,只能先等修法,修法之後再說。然而按照經驗法則,修法曠日廢時,有多少獨立書店能撐過修法,不免令人擔憂。再者,文化部的態度也不夠強硬。如果文化部只想依法行政,並不想要帶頭倡議、大聲疾呼修法有其迫切性,那麼,公平交易委員會何必自找麻煩?掌握修法權力的人又有誰會在乎?

說穿了,以目前文化部的行事作風,「圖書統一價格」是不可能的任務。

文創邏輯難以一體適用

文化部動輒高舉「文創法」,強調獨立書店可納入文化創意產業,因此經營者可多加利用以下的補助資源:

1. 文創圓夢計畫
提供50萬元創業基金,想開獨立書店的人就可提出申請,鼓勵青年回鄉創業。

2. 文創產業補助計畫
針對研發生產、品牌行銷及市場拓展等項目提出計畫,審過即可獲得補助,三者最高金額分別是150, 200, 500萬。

這些補助措施令人懷疑的是,文創邏輯是否能一體適用於獨立書店。如果獨立書店先前能按照研發生產、品牌行銷、市場拓展等步驟逐漸壯大、穩定發展,那麼今天也就不必在此討論有關獨立書店的議題了。獨立書店之所以被稱為獨立書店,就在於各有各的經營理念與堅持,對書店有不同的想像與期待,想走不同的路,想開創不同的文化價值,而這也正是獨立書店迷人與可貴之處。將一般企業的量產模式硬套在獨立書店上,顯得削足適履;萬一真把腳塞進鞋裡,那麼鞋雖穿上了,腳也完蛋了。

獨立書店的生存危機,並不在於品質低劣或經營不善,而在於明明有很好的創業理念卻不敵市場的運作機制。對此,政府必須有基本的立場。如果政府覺得不應有特殊待遇,獨立書店應隨著自由競爭,該關的就關、該倒的就倒,那麼就該徹底放手,任其自生自滅。如果政府認為書店不只是賣書,同時也是知識的傳遞、文化的傳承、情感的交流、社區的凝聚、社群的分享,那麼就該設法排除障礙,發揚獨立書店以及它們背後所代表的多元價值。別忘了,「多元」總是台灣在兩岸、在國際間引以為傲的品項與資產。

結語

時至今日,獨立書店已是小型文化中心。這裡有書,有靜態展覽、藝文表演,對於在地的社群能發揮一定的影響力。一位路過此地的青年也許在一本書的翻閱中獲得知識的啟蒙,一名壯年可能因為走進書店而重拾人生的夢想,一個老人可能在此佇足聽了一場講座而感到幸福。每間獨立書店各有各的經營者,每位經營者各有各的開店故事,無論這些故事透露著多少酸甜苦辣、彼此有多麼不同,至少有一點它們是相同的。它們在提醒這個愈趨功利的社會:人世間確有金錢難以衡量的價值,而且,是美好的價值。

政府只要記得這點,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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