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屆金馬獲獎名單出爐,令人感到不可思議。創下先例的,不僅在於兩位同片的女演員同獲影后,還包括了在所有獎項中只得「新演員」一項的最佳劇情片。
混亂的給獎邏輯
獲得本屆劇情片、新演員兩獎的《八月》同時入圍了包括新導演在內的六項。但,這部「最佳劇情片」的導演無法拿下「新導演」一獎,反而由《一念無明》的導演奪得,而後者,則是連「最佳劇情片」的入圍名單,都沾不上邊。
換言之,這份得獎名單透露的是:一個成績優異到足以獲獎的新銳導演所拍出的電影,連最佳劇情片的入圍名單都擠不進去,而一個能夠拍出最佳劇情片的新銳導演,敵不過一個在最佳劇情片項目中落榜的競爭對手。
不僅如此,這部最佳劇情片《八月》,除了新演員以外,在其他獎項中全數落空,只憑一個新演員,便撐起了它的「最佳」。換言之,一個在技術獎項技不如人、在導演獎項沒有斬獲而單單拿下新演員的最佳劇情片,憑什麼成為一整年最好的電影?反之,如果它是一整年最好的電影,為什麼在導演和重要技術獎項通通吞敗,除了新演員以外,沒有一項是「最佳」的?
評審說他們第一個討論的就是「最佳劇情片」而且激辯了很久。試問這17人評審團所激辯出的最佳劇情片,到頭來所反映出的竟是這般混亂的、令人費解的給獎邏輯?
只抱走最大獎的《恐怖份子》
翻開金馬得獎名單,僅僅拿到兩個獎項的最佳劇情片,今年絕非首例。例如第21屆《老莫的第二個春天》、第28屆《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皆只拿到最佳原著劇本;第34屆《甜蜜蜜》張曼玉獲女主角獎;第41屆《可可西里》得最佳攝影。但,不論是原著劇本、女主角、攝影,對於一部最佳電影而言,皆屬重要大獎,份量自不在話下,而第53屆《八月》所創下的紀錄便是單憑一個「鼓勵性質居多」的新演員獎,便能榮膺最佳影片。自從「新演員」列為金馬獎項以來,這還是頭一遭。
回顧最近三十年的金馬獲獎名單,第23屆《恐怖份子》的「詭異性」似乎更勝一籌。該片只入圍了最佳劇情片、女主角和原著劇本三項,最後卻抱走最大獎。或許,它被高估了;也或許,它被低估了;又或許,評審才是恐怖份子,而令人摸不著猜不透的評審標準才是最恐怖的。從第23到53屆,整整三十年過去,想不到本該具有公信力與說服力的評審至今仍被人議論著他們的決定與論斷,究竟有多少公信力,多少說服力?
在評審的決定與論斷中,最荒唐的莫過於指出入圍男主角獎的許冠文之所以中箭落馬,是因為他「本色」的演出而沒有成為「另一個角色」。問題是,評審何以判斷許冠文的「本色」?是他多半給人甘草、詼諧、逗趣、令人發噱的小人物形象而使之變成了他的銀幕本色,還是評審的每一人私底下都和他熟識,完全了解他的真實性格與「本色」?反之,評審何以認定出線中獎的男演員成功塑造了「另一個角色」而與其原有的「本色」無關?有沒有可能是因為評審不夠認識他的「本色」便以為他塑造的是「另一個」有別於自身的「角色」?可見,類似於這種模稜兩可、含糊其辭的二分,雖然經常被拿來品評演員的演技,卻是禁不起考驗的說法。
其實,評審只要說:「相較之下,許冠文演得不夠好。」這樣就行了。有些事情不需要多做解釋。解釋愈多錯誤愈多,反而顯露出自身的偏見了。
從公平的角度看評審,那麼每個評審都有偏見;從偏見的角度看評審,那麼每個評審都很公平。如此一來,金馬得獎名單往往令人感到既「實至名歸」又「莫名其妙」,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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