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兩案,適足以證明鄭麗君主政下的文化部如何消極怠惰、虛情假意。
一案是關於國外編導來台短期工作申請許可。本該作為表演藝術界後盾的文化部任憑勞動部以過時的法令綁架藝術工作者,直到媒體披露報導之後才驚覺事態嚴重,趕緊出面協調,亡羊補牢。口口聲聲重視藝文的文化部非要等到表演藝術界群起怒吼了,才回應基層工作者的需求,檢討現行法令,證明了蔡政府挺藝文界是假的,它從不去關心、了解表演藝術界的生態與基層工作,只想坐等某個「台灣之光」變成國際焦點而跑去沾光並往臉上貼金說是因政府重視文化而得以誕生出「台灣之光」;這也證明了行政院「文化會報」是假的,它號稱文化是跨部會的,需要跨部會的協調與重視,搞了半天是坐視勞動部打壓藝文團隊還說是依法行政;這也證明了文化部「全國文化會議」是假的,針對扭曲的、過時的腐朽法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卻拼命拉人去提願景、去畫餅充飢、去替鄭麗君和她主政的文化部擦脂抹粉、粉飾太平、宣揚政績。文化部在本案的作為,除了消極怠惰,沒有更貼切的形容了。
另一案是關於地方政府的租稅教育劇場標案,總計144場,每場2500元。在地劇團實在受不了了,寫了封陳情信給文化部,希望文化部重視這個「換算為時薪只有68元」的嚴重問題。豈料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提油澆火,宣稱「每場演出20至30分鐘,5個演員換算下來時薪超過1000元」,企圖混淆視廳、合理化自身作為的結果是引爆眾怒,逼得稅務局出面道歉。反觀文化部,除了強調「採購法」有「限制性招標」的規定,也承諾會和工程會合作,希望讓更多政府人員了解邀請藝文團體演出的機制。這再度證明了,蔡政府近一年的文化施政,是失敗的,因為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人員不了解藝文團體的邀演有別於一般勞務與商品採購,也從不去關心一場演出從無到有、從幕後到台前需要多少時間與心力,更可笑的是就在三月份,「全國文化會議」之前的首場分區座談就在屏東,當時的鄭麗君口若懸河地表示要將「台灣尾」的屏東視為「台灣頭」,由屏東出發,沒想到一個月後屏東不但沒有變得更有文化,居然出現了這款對於基層藝文團隊如此蔑視、如此苛薄的施政,簡直甩了鄭麗君一耳光,可見「全國文化會議」是假的、是虛假的、是無法落實於在地的、是與基層藝文工作者嚴重脫節的。上上下下的官員為此宣稱「不知情」,套句柯文哲罵馬英九的話,不知情就是最大的問題。
本案,突顯了文化部的虛情假意,一方面說要重視藝文,一方面縱容地方政府恣意妄為,根本說一套做一套。蔡政府拼文化拼到哪去了?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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