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102年度文化部總預算

文化部為明年編了163億多(16,345,206,000)的預算,不但與原先預估的兩百億相去甚遠,也不及最初釋放的消息168億。理由說來說去,不外乎是大環境不好,政府實在沒錢。

與表演藝術息息相關的「藝術發展」預算,今年總共編了三十多億(3,078,022,000)。分食這三十多億大餅的,包括了四個項目: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交響樂團業務,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業務。其中,在「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方面,一共是八億多(828567000),與上年度相較(848590000),短少了兩千多萬。進一步探查細項,可歸納於下表。

「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預算

項目

編列預算

與上年度相較

增減事由

藝術創作、出版與人才培育之鼓勵及推廣

64,177

+57,527

增列辦理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補助藝術創作。

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

456,837

-8,462

減列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補助藝文團體分級獎助。

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廣

204,346

+64,189

增列全球藝術村交流推動及視覺藝術輔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策辦國際大獎大賽及華山藝術生活節)

57,000

+32,000

增列辦理華山藝術節

臺灣展演藝術科技化旗艦計畫

46,207

-13,793

減列辦理科技與藝術結合活動

台灣生活美學運動計畫

0

-151,484

預算已編,故全數減列

總計

828,567

-20,023


(單位:千元)


表格中不難看出文化部對於視覺與表演藝術的前瞻性是有限的,基本上只是維持著既有的幾個項目打轉,沒有太多新意。而與表演藝術最直接相關的「策劃與推動」上,例如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補助藝文團體分級獎助,與上年度相較,更是減少了八百多萬。

不過,與其期待政府,不如靠自己。在這個經濟不景氣而政府又沒有更多作為的時代下,視覺與表演藝術團體求人不如求己,自己找出適合的開源節流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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