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要下台了,應該算一算它八年以來文化施政的帳。以下是它留給台灣社會的十大爛帳:
1. 資源分配不公
一晚燒掉兩億的「夢想家」案,引爆爭議,此後加大了藝文界對於資源分配不公的反彈力道。無獨有偶,國發會給文化部的前身文建會100億委託12家「專業管理公司」投資文創,使資源分配嚴重的傾斜與失衡,事後更遭監察院糾正。
2. 拼文創「產業」與「產值」
八年來,馬政府拼的不是文化,也不是創意,而是文創的「產業」與「產值」。兩年前,櫃買中心為配合政府而推出「文創類股」,無疑將「文化是門好生意」一語,更具體地落實於資本市場中,但產業、產值並非是文化、創意的一切。
3. 文創法聊備一格
馬政府從「文創法」十五個法定的文創產業項目中,挑出六項作為旗艦計畫,包括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工藝,但資源集中化的結果是排擠、壓縮了另外九項的發展,顯見「文創法」施行六年以來,僅徒具形式,聊備一格。
4. 場館重大不重小
結合台北兩廳院、台中歌劇院、高雄衛武營等三大場館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風光開幕兩年,文化部仍無法解決長期以來中小型展演空間不足的問題。規範Live House與小型場館的法規雖已鬆綁卻無配套,無疑框限了小型場館的生存發展。
5. 表演藝術預算逐年下滑
今年表演藝術預算比去年減少1647萬,而扶植團隊預算於前年跌破2億,去年下滑至1億7千多萬,今年更降到1億6千多萬,顯見文化部漠視基層的表演藝術團隊,更使前後兩任部長的「沃土」徹底淪為口號。
6. 文化部在兩岸服貿協議中喪失自主性
掀起社會爭議的「兩岸服貿協議」,不但令出版業者擔心印刷業的開放,等於變相使對岸的出版業入台,更令表演藝術界對於陸資來台經營劇場感到憂慮。文化部對內無法凝聚共識,對外無法爭取權益,喪失了發言權與自主性。
7. 文化部以公帑補助國民黨立委
文化部驚爆以公帑補助國民黨立委一案,自去年九月底揭露至今,相關當事人對於圖利與洩密各執一詞,而廉政署形同虛設,查無結果。前次長邱于芸因遭質疑洩密而與部長洪孟啟互不信任而慘遭免職。値得注意的是,至今真相依舊未明。
8. 二代健保剝削藝文工作者
單筆收入超過五千就扣2%「補充保費」,嚴重影響了藝文工作者的收入與權益,但文化部對此悶不吭聲、坐視不管,任由補充保費在瘦羊身上拔毛。文化部以法國「44個文化部」為目標,卻連衛福部都擺平不了,簡直自打嘴巴、自取其辱。
9. 失當的美感教育
教育部編列五年42億推動美感教育,平均每年約八億元,規畫八十一個工作項目,但至今敗象顯露,已淪為「砸大錢、求心安」的口號。美感是文化的一環,文化部豈能置身事外,任憑納稅人的錢平白浪費,交給教育部去做表面工夫!
10. 競選政見跳票
八年前的馬英九說,要將文化預算四年內從1.3%提高至總預算的4%;要成立「公共電視閩南語製作中心」及專屬頻道;要提撥50億創設「文化外交基金」……以上的政見全面跳票,不但不道歉,也不給一句交代,可謂不負責任,信用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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